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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大停電 監察院糾正中油並促請檢討

【2018.08.08/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815停電事故,中油公司遭監察院糾正,案中為,中油未慎選電源供應器,且在沒有標準作業程序下,進行監控系統電源更換作業,發生施工人員不慎接地而造成。

監委劉德勳、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表示,106年8月15日台灣中油公司維修人員在大潭發電廠天然氣計量站更換電源供應器時,不慎導致天然氣供氣中斷,造成大潭發電廠6部機組跳機,全台無預警大停電,供電系統竟能如此輕易地被癱瘓,電力供應系統脆弱至此已是嚴重國安問題,究供氣閥何以如此輕易關閉?相關作業是否按標準作業程序(SOP)處理?有無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相關規範?何以6部機組同時跳機?是程式設計或SOP操作所致?又現行台灣電力系統,依靠天然氣發電比率已逐年提高,且其不確定性高,而多年來備用容量率又遠低於法定15%,如此的電力系統在面對電塔倒塌,大潭七號機組無法在106年7月中上線發電,和平電廠一號機破管,大潭發電廠致命斷氣等事故,電力系統已呈現無法讓全國人民及產業信賴之結果,究主管機關、台灣電力公司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之改善措施為何?均有深入了解之必要案。

監委指出,中油公司大潭計量站MOV-2229係供氣給大潭電廠之關鍵電動閥,其狀態由分散式控制系統(DCS)之第1控制器控制。依DCS事件紀錄(Event Log),該控制器於16時39分32秒起失電18秒,導致大潭電廠機組全部跳機,並分區輪流停電約5小時,衡諸事故時由第2控制器主電源(2P)引接之臨時電源已拆除,且失電情況未擴及第2控制器,失電原因與臨時線無關。其原因係中油公司未慎選電源供應器,選用了設計給LED產品使用之電源供應器(HLG-600H-24A),具遠端控制功能,加上施工前未建立標準作業程序,施工人員整線時又不慎將遠端控制端點(RC+)接地,造成主電源(1P)短暫失電,致生815事故。

監察委員説,經調查,發電用天然氣由中油公司獨家供應,且銷售量逐年增加,特別是103年4月28日核四封存後,燃氣極大化能源政策確立,惟中油公司輕忽其供氣責任,歷年均將輸配氣監控系統保養維護委外,本身僅負責操作,亦未全面檢視及監控天然氣輸儲系統之關鍵弱點,進行失效模式影響分析,致所屬大潭計量站分散式監控系統電源供應器更換作業,於未訂定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毫無風險管理及防護情形下委外執行,致生815事故。

監委強調,我發電用天然氣全數進口,供應路徑長,輸儲風險高,潛存國安疑慮,況本次815事故短暫斷氣即造成592萬戶分區輪流停電,足見燃氣發電之脆弱性,且相較其他發電方式,燃氣成本高,政府將燃氣發電極大化,卻未見同時強化安全及提升穩定性,2025年燃氣發電占比甚至提高至50%,必然承擔基載之電源,對電力系統影響更為深遠,如何強化安全及提升穩定性,更屬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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