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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湖鄉長林哲凌退民進黨 涉貪汙案審理中

民進黨籍雲林縣口湖鄉長林哲凌涉貪汙案,他月前到地方黨部登記參選縣議員,但5日發布退黨聲明,提及個人官司被政治操作,已造成黨的傷害,因此退黨,年底將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雲林縣議員。

林哲凌涉2019年起夥同黃姓女子等人向綠能業者索賄不法資金逾新台幣3457萬元,雲林地檢署去年8月依貪汙罪將林哲凌等8人提起公訴,雲林地院裁定林哲凌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全案還在審理中。

林哲凌表示,對於自己的官司有信心,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但他認為,所遭遇的官司是個人的事,但是前立委黃國昌一日卻在臉書消費此事。

林哲凌對外發布退黨聲明,「已經有政客、特定媒體以我為工具,藉以打擊民進黨,亟欲從中獲取政治利益,心中深感遺憾,因此決定退黨以杜絕政治操弄,也還給民進黨一個公道」。

林哲凌說,他最無法忍受因個人官司而傷害了民進黨,甚至外界扭曲政府的綠能政策。林哲凌已連二屆鄉長,今年底選舉將轉戰跑道,競選雲林縣議員,他月前到民進黨雲林縣黨部登記提名。

民進黨雲林縣黨部執行長林廉貴指出,黨部原規劃第6選區縣議員提名2席,因選戰需求,徵召現任縣議員蔡孟真,另外傾向提名現任縣議員蔡岳儒、林哲凌;如今林哲凌退黨,此選區提名人選送黨部執委會討論。

林哲凌強調,他今後仍將一如往常,懷抱堅定的信念,做應該做的事,走應該走的路,年底要以無黨籍參選雲林縣議員,繼續為地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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