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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公開說明 曾買賣12戶軍宅

【2015.12.08/新聞大聯盟記者李克強台北報導】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8日表示,早年任律師時接觸到眷村改建宅的投資管道,當時僅思考是否有法律問題,認為沒有法律問題,是合法的投資理財管道,直至近日產生爭議後,仔細了解政策的目的與民間期待,承認在道德上讓一些人失望,自己道德也過不去,對於造成社會紛擾表達歉意,也為當年購買眷改宅不符合大眾對副總統候選人的道德期待致歉。

王如玄決定將10至20年前投資眷改宅的所有投資獲利1380萬元全數捐出,同時強調所有投資均如實申報,若有未依法申報繳稅的情況,願負起所有法律責任,歡迎爆料者提告,在法院上講清楚還她清白。

王如玄就近日眷改宅買賣爭議召開記者會說明,公布自己和丈夫自民國82年至今22年來所有財產申報資料,強調自始即無意隱瞞,因為所有資訊都是已申報資料誰都能查,也經得起檢驗。王如玄對於自己沒主動將資料整理好讓大眾了解道歉,表示認為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真金不怕火煉,但原來選舉不能這樣,會被不實傳播與渲染,日昨競選總部主委胡志強點醒她,參選就有義務講清楚說明白。

王如玄表示,84年到94年任職民間律師時,買賣過9戶眷改宅,其中包括自住的大鵬華城2戶,非自用眷改宅7戶;她名下現在擁有的眷改宅1戶,另外2戶分別是母親和妹妹的,95年後至今,包括擔任勞委會主委期間,10年來沒有投資眷改宅,目前自己和家人名下3戶,均為長期持有自用。

對於媒體提問歷經眷改宅風暴是否後悔參選,王如玄說,自己是活在當下的人,在很短的時間內答應參選、投入選戰,非常感激朱主席給她機會,選舉過程中學習頗多,也反省過去10至20年前的作為,例如過去用法律的標準要求自己,住在宿舍,但參選後社會各界用更高的標準要求,反省後認同就改善遷出宿舍;又如眷改宅買賣,反省後感到在道德上有改進空間,所以願意將投資眷改宅獲利全數捐輸。

王如玄指出,在朱立倫徵詢擔任副手意願時,有就監察院曾經調查眷改宅買賣一事向朱立倫報告,並提供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書,調查結論是沒有違法與明顯道德瑕疵。

王如玄表示,參選後鋪天蓋地的政治謀殺非常殘忍,自己的參選目的非常單純,過去努力做事,一步一腳印耕耘,若有機會掌握國家資源分配,想要做一點事情,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沒想到選舉如此複雜,期待大選回到政策主軸,否則對大多數選民是不公平的。

對於民進黨在相關事情不斷誇大抹黑,對選情造成影響,覺得壓力很大;感激朱立倫給她機會實現夢想與理想,希望自己能幫別人加分,但眷改宅事件讓擔心的是因為自己的關係給朱立倫和給其他立委候選人帶來壓力,也期許自己經過相關檢驗後能自我改進、做得更好。

關於媒體詢問投資的時間點,王如玄回應表示沒有任何特別考量,自己民國78年起擔任律師,民國82年開始買賣眷改宅,是因為擔任律師後有存了一點錢,希望改善家裡經濟情況。

有媒體詢問身為律師難道不明白眷改條例相關法律的精神去投資,而現在身為副總統參選人,對眷改宅買賣規範是否有相關主張,王如玄指出,自己是守法的人,非常重視相關買賣是否合法,曾查遍各級法院見解,至今這些都是合法買賣,並未違反眷改條例24條規定,同時也不是違法行為。自己經手的每個案件,買賣雙方都是非常順利圓滿地完成買賣交易行為,中間是雙方協議達成的,過程中沒有被脅迫或不自願的情形。

她表示,過去交易當下沒有意識到社會各界對副總統候選人的期待與要求,她最近也相當關切相關制度將來如何調整,國防部對眷改宅的興建政策已做調整,明年6月後所有眷改宅均出租處理,類似歷史過程中的政策,自明年6月後就不會再產生類似問題。

媒體詢問道歉原因,王如玄談到首先是就引起社會紛擾致歉,選戰主軸因眷改宅的事件偏離軌道,但政策辯論才是對這個國家社會最重要事情;其次是對自己過去的行為未符合現今社會期待致歉,參選副總統讓她了解社會對副總統的高道德標準要求,自己也認同應該以高道德標準來檢視10至20年前所從事的眷改宅買賣。

王如玄表示,自己財產依照陽光法案規定如實申報,只要有過戶到名下都依法申報,世貿新城也是如此,外傳她因眷改宅買賣賺3億,但世貿新城在民國86年3月21日與媽媽共同投資以1,330萬買入,持有7年到92年11月24日以1,400萬賣出,獲利70萬,外傳以500萬買入賺了3倍完全子虛烏有。而已進行買賣的眷改宅均持有一段時間,有出租的就都有如實報稅。

王如玄說,自己經手過的交易均有與賣方進行溝通,都是雙方合意的,例如目前名下持有的建華新城,是池先生過世後4個小孩希望將房子變現均分;大鵬華城的賣方因職務調至高雄,他有將台北房子賣出的需求。王如玄強調,她的經手的案件並無被欺騙情況,不代表其他人的案例沒有受害情況,若有因眷改宅交易被害情況,自己願意協助爭取權益,而她將獲利所得捐款部分,將捐給法律扶助基金會,並希望專款專用。

關於媒體詢問目前的眷宅爭議有人與上次大選蘇嘉全農舍爭議的部分,王如玄強調,自己的情況與蘇嘉全的情況完全不同,蘇嘉全農舍的爭議是在擔任內政部長、農委會主委及屏東縣長時涉及自己主管業務的農舍興建,有無利用職權的相關問題,但她自民國84年投資眷改宅,都與她擔任勞委會主委、在國防部處理官兵權益保障及丈夫負責退輔會榮眷榮民基金業務無關。

王如玄說,自己每次都誠實陳述,也許有時用詞不夠精確造成誤會,但有些人刻意張冠李戴、惡意解讀,故意忽略說明的全文脈絡,造成了現在對於自己眷改宅交易事實的混淆。

王如玄指出,債權相關部分,有些是眷改宅,但有些是其他土地投資,例如當中謝小姐的案件就是土地持份過於複雜,最後並未交易成功;而眷改條例24條規定,是針對民國85年後報行政院核准興建的房子,過戶後5年內不得再過戶的限制,現在所有關於自己的眷改宅,都是10至20年前的交易,均不適用條例中的這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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