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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提案糾正經濟部水利署及第五河川局

【2018.03.07/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經濟部水利署及第五河川局遭監察院糾正,監委王美玉、仉桂美要求水利署自應督飭該局深切檢討各項缺失,並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監委王美玉、仉桂美表示,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長期以來各級官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與既有業者過從甚密,致既有業者所控制公司得以圍標、虛設行號等方式獲取該局各項標案,進而上下其手盜取砂石獲取龐大利益,且囂張跋扈動輒威脅五河局所屬人員,肇致水利機關之公權力威信任由業者輕視與踐踏。

王美玉、仉桂美於糾正案調查報告指出本案缺失有,一、五河局各級官員長期任職,就業者中或有黑道背景者知之甚詳,卻不避形跡,仍與之密切交往,縱無得以認定具有「圖利」故意,而無法以貪污治罪條例相繩,但五河局所屬公務員顯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確有重大違失,經濟部水利署行政懲處有失衡平,未確依公務員服務法明文規定,釐清行政違失構成要件之內涵,致本案之行政懲處就第五河川局前局長認無責任不予議處,而管理課課長卻認僅「情節輕微」申誡2次,而與廠商有金錢往來人員亦僅申誡1次,均未遭「記過以上」之處分顯有縱放之嫌,反之其他未予配合之公務員均申誡1次,顯有失衡平,宜請重新檢討並覈實議處失職人員見復。

二、五河局政風室前主任翁○振涉嫌接受廠商招待不當飲宴及出入不正當場所,包庇、圖利廠商,被法務部免職,顯見,法務部廉政署就第五河川局政風主管職缺之遴選係以公開徵才方式辦理,又未督飭所屬落實執行應試人員日常考核優劣註記工作,致品德操守把關作業形同虛設,肇生嚴重戕害機關聲譽之貪瀆事件,該署允當深切檢討主管職缺之遴薦相關缺失,通盤研謀改善。

三、法務部廉政署允當以本貪瀆事件為借鏡教訓,強化廉政人員之高標準風紀要求,並落實執行廉政行為規範及覈實填載屬員日常平時考核紀錄,以維護政風單位公正廉潔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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