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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修法 買車舊換新可省5萬

【2015.10.09/新聞大聯盟記者李克強台北報導】行政院會8日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將來民眾將其持有1年以上、出廠2年以上的中古車出口後,在出口的前後6個月內買新車,即可減徵新車應徵的貨物稅新台幣5萬元。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規定在條文生效起五年內,出口登記滿1年且未辦理停駛登記出廠2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等中古車,並於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得減徵該新車應徵貨物稅五萬元。

財政部長張盛和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中古車出口,買新車減徵貨物稅5萬元有4大目標,分別是刺激出口、提振新車市場景氣,以及節能減碳,將爭取在立法院這會期通過修法,可擴大產值,有助產業景氣。

張盛和表示,全世界中古車市場一年有50萬輛,日本、南韓及新加坡出口非常多,但台灣卻沒有出口,這是可以開拓的市場,中古車出口一定要與新車連結,草案通過後,預計一年可以增加新車銷量1萬輛。張盛和指出,台灣汽車存量755萬輛中,車齡超過10年的占53%,中古車非常多,若能汰舊換新,對刺激新車市場以及景氣很有幫助。張盛和表示,此方案預計實施5年,每年可創造產值100億,增加1500人以上的就業機會,稅收將淨增加11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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