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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差勞動權益屢遭侵害 監院糾正中華郵政

【2015.12.08/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台北報導】監察院8日通過監委李月德、王美玉提案糾正中華郵政公司,糾正案由為持續違反勞基法,委託自然人承攬投遞郵件方式規避勞基法。

中華郵政公司因近年持續違反勞基法,未確實記載郵差出勤時間,且未核實給付郵差加班費,又以委託自然人承攬投遞郵件方式規避勞基法,8日遭監委李月德、王美玉提案糾正,監察院除要求交通部督飭所屬確實檢討改善外,並請勞動部加強勞動檢查,維護郵差的勞動條件。

監察院於糾正案由中指出,一、中華郵政公司101年以來持續違反勞基法,以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的違規比例最高,計16件次,其次是未詳實記載出勤情形達15件次,郵差基本勞工權益屢遭侵害;二、中華郵政公司招標委託自然人承攬投遞郵件工作,經勞動部實施勞動檢查發現中華郵政公司為規避勞基法,「以承攬之名,行僱傭之實」,惡化基層勞動者的工作條件,成為社會不良示範,另承攬契約所定承攬人郵件損害賠償責任條款,超逾郵政法規定的郵件補償範疇,不符合政府採購法第6條公平合理原則。

監委指出,政府未善盡照顧弱勢勞工族群的責任,勞務承攬勞工既不適用勞基法,亦非勞工退休金強制提繳對象,對於勞務承攬勞工的勞動保障儼然不足,顯有失當。監委認為,行政院基於政策立場的一致性,應督導所屬機關落實依法行政原則,致力建構符合我國憲法及聯合國兩公約的公平勞動體制,保障弱勢勞工族群,方符國家對勞動者的保護義務。

監委李月德、王美玉表示,交通部應督責中華郵政公司確實遵守勞動法令規定,積極改善血汗郵局的負評,勞動部也應加強實施勞動檢查,重視郵差合法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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