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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不調整 維持平均每度2.6253元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經濟部18日召開108年第1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108年上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會中依據電價計算公式及調整機制,針對公用售電業各項成本資料及利潤之合理值進行討論與確認。

經濟部能源局發言人李君禮副局長指出,由於燃料成本是影響電價的主要因素,依據美國能源部能源資訊署(EIA) 於今年2月發布之108年Brent價格預測61美元/桶,以及麥格理銀行於108年1月21日發布108年煤價預測為77美元/噸,原油及煤炭價格預測均較台電提案為低(油價65美元/桶、煤價85美元/噸),長期亦為下跌趨勢,因此審議會議決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2.6253元/度。

李君禮表示,依「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電價調整頻率為1年檢討2次,原則為4月及10月進行,且明定電價調幅最高3%之限制。本次台電公司提報之電價檢討資料,上漲幅度為6.48%,經審議會審議各項參數合理性後,燃料價格均較去年及此次台電提案為低,可見整體燃料價格處於下降趨勢,經濟部審議會在綜合考量下,為避免短期電價波動對物價造成影響,故議決本次電價不調整,下次將於9月依實際燃料成本進行檢討。

李君禮說,基於資訊充分揭露,經濟部將於18日會後10日內將會議詳細之會議紀錄、會議所有討論資料及台電公司各項成本資料全部公開於網路,民眾自3月28日起可透過經濟部或能源局首頁連結至「電價及費率資訊揭露專區」(https://www3.moeaboe.gov.tw/ele102/),了解電價費率審議相關資訊及台電公司成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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