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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質疑公視運作 公視聲明澄清

【2017.05.23/新聞大聯盟報導】立法院高金素梅等多位委員23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針對公共電視預算監督、執行及戲劇節目審議機制提出多項意見,公視首先感謝委員們和相關業界人士的關心,同時也提出如下說明:

一、公共電視如何決定以什麼方式、花多少錢製作一檔戲劇,目前除了政府採購法之外,主要依照「公視連續劇企劃案受理程序與工作流程辦法」進行。為了使這項流程更加保障專業及透明公開,原本就決定通盤研議修訂這項辦法,正在積極進行中。

公視董事會也預計在26(周五)舉辦一場公開會議,聽取各方對於戲劇節目審議機制的意見,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二、針對立法委員提出公共電視預算監督問題,公視要強調,誠然運作經費同樣取自納稅人,「『公共』電視台」和「『公營』媒體機構」有本質上的差別。依據公視法第28條,公視的主要預算來自「政府編列預算之『捐贈』」,和一般的「補助」有別,目的就在給予創作者與經營者更大的專業決策空間和彈性。但公視所生產節目的內容、品質和花費仍然依法公開,接受董事會監督和各界公評。

三、對於委員質疑公視相關權限規範付之闕如,公視在此澄清,公視的經費使用,從董事長到部門經理,各有明確的核決權限,相關規定行之有年。而華視的現行規定,恰恰是最近參考公視的制度所修訂。

四、有關公廣集團未來的發展方向以及制度設計,一直是各界關心的議題。如何確保公益、公開及避免不當政治力介入,公視也持續投入公視法修正案的研議,未來將提出修法版本與社會各界溝通、對話。

五、對於諸位委員提出有關專業製播流程與專案管理等問題,很多是錯誤的資訊。當然對於相關機制未來如何精進,公視也歡迎各界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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