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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入洗錢等金融防制 獲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好評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於28日正式發布我國第三輪相互評鑑報告,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表示,依據報告,我國在11個效能遵循項目中,取得共計7個項目(風險、政策與協調;國際會議;洗錢及資恐金融情報;沒收;資恐調查與起訴;資恐防制措施與目標性金融制裁;資助武擴之目標性金融制裁),屬於實質上相當有效(substantial) (標準值為5個以上);在40個法令遵循項目中,低於未遵循項目者僅7個項目(標準值係需少於8個),確定達最佳之「一般追蹤等級 (regular follow-up) 」,比以往評鑑屬於「加強追蹤等級(enhanced follow-up)」,更加進步。

行政院洗防辦指出,該報告發布後將轉由「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FATF)」與其周邊組織計2百餘個會員國,及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表示意見,並於8月22日澳洲坎培拉APG年會大會中,由各會員國提問及採認通過。此段時間內,國內各機關(構)、團體或個人,仍須結合國內外力量,促使各會員國看見台灣的努力與決心,支持台灣順利通過本次評鑑。

行政院洗防辦表示,我國為落實國際洗錢防制的規範要求,打擊不法犯罪,杜絕洗錢,以利我國經濟發展,及配合第三輪相互評鑑所需,2017年3月16日正式成立「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在法務部全力主導下,結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相關機關、公民營機構、團體、個人等,由政府高層承諾推動,並修正洗錢防制法等近百相關法規,大量引進國際資源,在認同金融秩序的重要性下,由各公私產業協力及民眾全力支持,實質進展成果終獲國際組織肯認成效,期間近3年籌備與近1年評鑑期,有共計37個政府部門單位、31個產業界戮力投入,實非一蹴可幾。

行政院洗防辦指出,洗錢防制評鑑效益長達近10年,評鑑結果不僅影響我國金融秩序與發展健全與穩定,更實質涉及外商投資對我國金流環境評估,長期影響台灣經貿發展,而評鑑佳績更有助於台灣深化並實質參與國際組織。

對此評鑑成果,除感謝各界體認洗錢防制推動工作是國家競爭力重要一環,且在觀念行動一致努力,未來,我國不僅要以經濟繁榮為目標,尚要提升高度,贏得國際尊敬,始得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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