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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要檢討選務工作 提出改進作為

【2018.11.30/新聞大聯盟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29日在行政院會聽取中選會「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工作檢討」報告後表示,未來選舉合併公投舉辦勢將成為常態,請中選會重新檢討整體選務作業,包括對於公投案查驗連署、社會各項建言,以及兩種投票程序同步進行的有效分流方式等,於一個月內提出逐項改進作為,以妥慎因應下次選舉。

賴清德指出,此次選舉在投票當天引發嚴重民怨,開票作業延至翌日凌晨3時才完成,中選會事前未能規劃周延、事中未能有效因應並加以排除,造成國人不便,陳英鈐主委雖已請辭負責,中選會仍應深刻記取經驗,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就此次選務工作的執行面與法規面,徹底檢討,該修法即應儘速修法。

賴清德請中選會研提未來公投採「電子投票」,並非網路投票的可行性,也請國發會與相關部會協助,但未設定期程在下次選舉即要進行,目的在確保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提供另一種可行途徑。

賴清德強調,此次公投多項議題與行政院正推行的政策相關,行政院尊重公投結果,同時也會負起責任,就牽涉立法及行政部分,持續與國會執政黨團充分討論,即刻啟動各項政策檢討,並依據「公民投票法」第30條相關法定程序規定,儘速完成後續工作。

賴清德表示,未來行政部門在公投進行前,也要讓社會大眾清楚瞭解公投議題的內涵與政府部門的態度,使全體公民對公投議題能更充分討論與思考,讓公民投票成為一種「由人民做主」、「人民直接行使創制、複決權」的成熟民主制度。

此外,賴清德指出,此次投票為歷來規模最大,選務作業最複雜的一次,所有投入選務工作的同仁都非常辛苦,他除了再次表達感謝,也要恭喜新當選的縣市長,透過民主程序得到選民支持,可在4年任期中施展抱負,為推動城市繁榮及服務人民努力。

中選會表示,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規定,此次10案公投,必須與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合併舉行投票,該會及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事前已盡力完備各項選務作業,但投票當日仍出現民眾久候投票及發生若干投開票作業缺失,對於造成民眾不便及選務缺失,該會深表歉意。

中選會指出,針對此次選務缺失,該會將於近期召開全國選務工作檢討會議,並朝調降每1投票所選舉人數、增設投票所、研議改善投開票作業流程、強化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教育訓練,以及研議修正「公民投票法」,合理調整公投舉行投票時間等方向進行檢討,以迎接各種選舉及公投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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