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

中選會禁止投開票錄影之理由難以成立

【記者李克強特稿】

中選會2014年9月發文禁止民眾在選舉時錄影,其根據是「1983年10月11日中選一字第8006號函釋」,做為禁止人民於開票時錄影的法令,並認為選舉已經夠公開透明,還認為此舉可能助長賄選風氣。

這個函釋已經是32年前的法令,當時的科技與現代相較已不可同日而語,如今智慧型手機與錄影器材相當普遍,如果中選會認為開票錄影有可能助長賄選歪風,那麼用另一種角度來檢視,它也可能協助檢警調與選務工作進行,甚至有利於將犯罪行為錄影存證,從各縣市廣泛設置路口監視器、到許多重要的畫面經由民眾提供寶貴錄影片段,得以釐清許多事證,可見開票錄影同樣是一體兩面的工具,端視政府從什麼角度出發。

2014年蘇格蘭獨立公投開票時,被國際觀選組織指出,開票過程封閉,很難看見計票的真實過程,有消息說記者或觀察員以遠距離相機,拍攝到違規畫面,例如莫名其妙多出來的票箱,有些票箱的位置錯放等等,被外界批評有如兒戲。

老牌的民主國家―英國,很難讓人想像。即使打著民主招牌,依然不能相信那就是真民主,除非親眼見到。台灣的選舉光怪陸離,直選的開票過程不能攝錄影,間接投票(例如正副議長選舉)卻全程錄影;大選時,選務歸中選會管轄,地方議長選舉又歸地方自治,出現賄選或暴力才由檢調或中選會的選舉法規介入,錯綜複雜的責任歸屬令人眼花撩亂。

中選會屬中立機關,但中選會主委及委員,是由執政黨任命,就難有所謂中立。過去16年來,不論藍綠執政時的中選會主委,都是跟著政黨的顏色在辦事。如果中選會是公正客觀,應該就不會提出「開票錄影會助長賄選」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

關鍵是,地方縣市選委會的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選務人員不是聽命於中選會,中央與地方執政的政黨會有所不同,絕非只有中央執政的政黨才有做票或影響投開票的情形。要防範任何政黨或個人對於投開票的影響,最重要原則即一視同仁、一體適用,錄影本身並未具有政黨與政治意識。

如果連英國都可能作票,台灣選舉做假的機率當然不少。如果投開票可以被外人輕易介入、沒有防範的機制,對岸的中國又何須擔心台灣的民主是否堅固,只要透過管道下達台灣,就能影響選舉結果。

如果等到選後因為人民感覺投開票不公平而集聚街頭抗議,社會成本又何止錄影設備預算可以相比。要對歷史負責政府文官,應該讓開票錄影政策盡早實施。

 

編按:中選會於2015年10月20日開會決議,開票所開放民眾攝錄影,但官方全面性攝錄影仍未決議。

最新消息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