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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通過 未來校、尉官服役年限延長2年

【2017.11.01/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31日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未來校、尉級軍官服役最大年限延長二年。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表示,提案修法將現行的服役年限延長兩年,讓尉校級軍官更有機會發揮所長,甚至可以透過申請的方式,再延長1到3年,讓最優秀的人才能留在軍中,畢竟國家培養一個專業軍官非常不容易,需要花上相當長的時間,一方面精進專長,另方面累積實務經驗,可惜的是往往在最精華的時間就面臨服役年限必須退伍的問題。

依現行「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條文規定,少尉、中尉服役年限為10年,上尉為15年,少校20年、中校24年、上校28年,軍官則須服滿20年,晉升少校以上才有資格領取終身俸。

立委羅致政、王定宇及國民黨立委呂玉玲等人提案都主張延長校級、尉級軍官服役,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尉官服現役最大年限延長2年,並同樣延長校官服現役最大年限2年。

立法院院會31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同時為促成編現比達標及維持兵力充足,符合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規定前提之下,通過附帶決議,提議國防部全軍開放延役申請1至3年,以達成去蕪存菁、優秀尉級軍官服役達20年支領退休給與及栽培軍事人才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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