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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提案 懸浮微粒物質災害列災防法

【2017.06.01╱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考量未來台灣面對大氣中懸浮微粒飆高或突發性巨大災害時,政府間應該整合出災防系統配套措施,立委劉建國提案將「懸浮微粒物質災害」列入災防法,31日初審順利通過。

劉建國指出,近年來行政院各項移動汙染源等政策完全忽視空污最嚴重的中南部地區,已經邀請交通部、經濟部、環保署到立法院說明,其中以電動機為例,政府投資在GOGORO的10%股份,將近10億的國發基金,但彰、雲、嘉這樣的空污重災區,竟然沒有一個電池交換站或經銷站,汰換一二期柴油車也沒有要對空污重災區優先輔導,電動公車政策更是讓各縣市及業者自己自立自強。

劉建國說,現行電動公車執行率,交通部回答行政院核定10年一萬輛電動公車,但民國103年政府訂下的目標,如今過了三年,現在只有200多輛,其中還有40多輛有狀況停駛,試問交通部,剩下7年還剩9800電動公車,要如何達標?顯然整個規畫大有問題,目前已建議部會之間應該整合資源,優先在空污重災區來輔導,有積極的輔導,才會有成功的案例,有成功的案例,各縣市才會有興趣,10年計畫才有達標的可能。

劉建國表示,已提案要將「懸浮微粒物質災害」列入災防法,由於懸浮微粒證實已經是致癌物質,尤其美國911事件時,美國世貿大樓倒塌所引發的懸浮微粒災害,導致超過2518名參與搶救的救難人員罹癌,未來台灣在面對不論是大氣中懸浮微粒飆高或突發性巨大災害時,都應該要有一套的災防系統,讓救災人員、受災者以及一般人民都能避免懸浮微粒所帶來的身體傷害,

修法順利通過初審後,劉建國期盼藉由這樣的立法,能更加積極的來保障國人呼吸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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