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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有史以來的政治性騷擾 縣長與立委不為人知的秘密

【2017.10.02/新聞大聯盟特派記者林昱宏報導】男女政治人物的耳邊私語瞬間變成了性騷擾事件,到底事實真相如何?相信只有嘉義縣長張花冠及立委陳明文兩位當事人最清楚,做為旁觀者只能靜觀其變!

張花冠與陳明文給嘉義縣選民的印象是政治上的夥伴,甚至還有更深的交情,竟然在一場廟會公開場合活動中,陳明文以親密友誼式的插腰攬肩,在張花冠耳邊私語,瞬間造成張花冠的不舒服,進而提告性騷擾。

嘉義縣多數鄉親認為,陳明文及張花冠長久以來在政治上就是非常密切之夥伴,在縣內公開場合皆會看到兩人身影不離地同時現身,現在相當意外地發生張花冠要求陳明文須公告向全國女性道歉,其中所涉及兩人公私秘密及兩位當事人不願公開的秘密,相信早已成為嘉義縣及全國關心政治人物行為之人的茶餘飯後的有趣八卦話題。

依性別平等論,「性騷擾」意旨為很多男性跟女性談話時,喜歡故做親密,以手搭對方肩膀、拍打背部或拉拉小手,只要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即使加害人辯稱碰觸受害人是表達關心,但只要讓對方感覺到被冒犯、不舒服,而不當影響對方正常生活之進行,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同時,依據性騷擾防治法之規定,勾肩搭背的行為,經綜合判斷,如造成他人不受歡迎的感受,並且違反他人的意願,足以影響人格尊嚴或感受到敵意或冒犯的環境者,即可能構成性騷擾,惟實務認定仍需依被害人主觀認知及客觀合理標準等綜合考量而個別認定。

若依張花冠與陳明文於公共場所發生性騷擾時,可向嘉義縣社會局、會同警察局申報,組成調查小組進行事實查證,懲處結果也僅能以行政手段懲處行為人或其雇主的責任,或對騷擾者提出刑事告訴,目的是希望騷擾者被判刑或科處罰金,最後就是提出民事告訴對騷擾者提出民事賠償之聲請,希望騷擾者能針對當事人受到的身體或精神損害做出賠償,以上都是張花冠感覺陳明文的對待,令她感覺不舒服,有被騷擾可以主動積極作為,畢竟張花冠是現任嘉義縣長,不是一般弱小女子!

張花冠與陳明文的「性騷擾事件」,是台灣政治史上首次的政治性騷擾,截至目前為止,雙方皆無和解意願,而性騷擾屬於告訴乃論罪,要撤告只須個人願意就可,只是為何要連結到須向全國女性公開道歉,民眾霧裡看花,其中是否涉及縣長與立委不為人知的秘密,嘉義縣民及全國民眾都相當期待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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