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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後要求日產作賠償 國民黨指非單一個案

【2017.05.20/新聞大聯盟報導】針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一再透過媒體放話,將對國民黨已經處份的財產進行追徵一事,中國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19日在律師張少騰陪同下召開「黨產來自戰爭損失賠償,黨產會不應草率認定,追徵價金」記者會。

邱大展指出,訓政時期的法令、政府決定或國防軍事最高委員會決議是否有法律效力,黨產會應謹慎查察,這是憲政問題。目前大法官並未針對訓政時期的政府作為或相關法令做出無效裁示,但黨產會的對外說法,卻不承認訓政時期政府的法令與做法。他也舉出實例,河北省執行委員會、上海法學院、太原文學院、私立中華工商學院等,在抗戰結束後,各地皆要求用日產作為賠償,而賠償國民黨的損失絕對不是單一個案。

邱大展強調,政府確實有將部分財產轉賬給國民黨,而轉賬在當時是通例,黨產會未就訓政時期的法令與作為調查清楚,就匆促作為賠償的請求是非常粗暴的行為。他質疑,黨產會過去幾個月在新聞上大作文章,無法取得成果與總統蔡英文交代,但黨產會用政府預算打官司,不用自己花錢,粗暴蠻橫的做法相當不妥適。

邱大展提到,國民黨在聽證會上提出意見,黨產會也重新提出調查報告,但調查報告內容與原來相同,僅作數字修正,國民黨在聽證會所表達的意見未見黨產會採納,聽證會根本是玩假的。黨產會會議未開就直接做成決議,邱大展呼籲,黨產會的委員們,不要為了替政治服務卻甘願淪為橡皮圖章、自甘墮落。他也期盼,黨產會能將文件調查清楚、讓事情真相浮現,若黨產會匆促草率的做出行政處份,這樣的濫權會是國家社會的悲哀。

張少騰補充,3月24日的聽證會裡國民黨表達對黨產條例看法,包括訓政時期法律是否有效?國民黨戰爭補償是否有依照當時有效法律來執行?補償結果是否有超出原來合意補償範圍?以及假如這些補償是否為黨產會心中所認定的無償或不相當代價來做的補償?若是依黨產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要進行追徵前,條件必須是資產(不動產)已經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才可進行追徵。

張少騰提到,已經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的條件,在聽證會時曾呼籲黨產會必須調查第三人,但在黨產會新版的調查報告卻仍對第三人隻字未提也未有調查,若黨產會在未調查第三人的情況下,要直接做出追徵決定,很明顯已違反黨產條例第六條第三項有關追徵規定,黨產條例以返還財產為原則、追徵為例外,因此條例裡要求到無法返還情況下才可做認定。

張少騰指出,上週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預計本周委員會將做出決議,追徵國民黨8-10億的數額,這樣草率的決定,黨產會沒有回應、調查及論述。訓政時期的法律在中華民國36年12月25日行憲後,絕對非當然無效,相關法令一直適用至今,大法官也曾作出解釋,原則上都有效,只有例外時無效,黨產會對國民黨的陳述,不反駁、不討論,也不徵詢法律專家的意見,就直接認定憲政時期所有東西是無效,黨產會明顯違法。

張少騰表示,黨產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裡有提到,如果資產移轉出去,黨產會要去移轉,必須考慮當時國民黨在取得財產時是否有對價?若國民黨有支付對價也須扣除,但黨產會的調查報告裡完全不考慮國民黨所提主張,假若黨產會一定要沒收財產,在沒收計算基礎上也有明顯錯誤,也就是這些土地從日人或中華民國政府名下移轉至國民黨名下時,面積應是計算國民黨取得土地的面積,應以當時取得為準,但黨產會卻使用現今的土地謄本,但土地謄本經過70年的演變,有許多合併分割、同一個地號不代表是同一塊土地,所以用現在的面積計算,絕對與之前的面積不同。

張少騰呼籲,黨產會揭櫫的理念在於追求真相、回復正義,對於真相正義的發現更應用心追求。對於黨產會粗糙手段,請追求政府的公信力,對於任何向人民追徵任何一塊錢的程序,都應謹慎調查不該草率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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