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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案更一審 馬英九強調沒有犯罪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涉洩密等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22日首度開庭,馬英九親自到庭。馬英九當庭數度表示「我沒有犯罪」;蒞庭檢察官則指一審以「院際調解權」阻卻違法,是誤用法律,應判馬有罪。

馬英九被控洩密罪,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4月。更一審於22日上午9時30分開庭,約於12時庭訊結束。馬英九步出法庭時指出,此案今年一月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的有罪判決時,已明確指出高院的有罪判決是錯誤、違法的。

馬英九說,最高法院指出,企圖影響檢察官忠誠執行職務的司法關說行為,嚴重影響司法獨立與公正,關說者若是總統、五院院長、或具人事升遷與行政監督權限的司法首長,破壞力更為巨大。

馬還說,蔡英文總統3年前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通過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決議,但至今毫無進展,盼蔡總統要求行政院與民進黨立委儘速將妨害司法公正罪納入刑法並推動落實。

檢察官開庭指控,案發的2013年8月31日晚間,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夜會馬英九報告司法關說案時,本案仍在偵查,馬卻將偵查秘密洩漏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並教唆黃世銘洩密,明顯犯法,此案並不適用憲法「院際調解權」,應判馬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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