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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安演習意外撞山 監委彈劾史青年等5人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2018年6月4日萬安演習中空軍一架F-16戰機於瑞芳五分山發生撞山意外,導致飛官殉職,監察院彈劾攔管官史青年等5人輕忽任務前整備及地障認知錯誤,並移請公懲會懲處。

監察院於彈劾案文中指出,2018年6月4日北部地區實施「萬安41號」演習,由空軍2架F-16型機擔任假想敵,計畫對基隆港實施模擬攻擊後立即以航向090脫離爬高,返回花蓮基地。惟當日戰管臨時將其脫離航向改為140,誤認以高度2,000呎到龜山島再爬高可行,加上任務機以低高度臨近目標時,受雲層影響無法目視,雖兩度請求爬高,但戰管因內部問題,迄其通過陸上目標左轉140後19秒始准其爬高,致長機爬高不及而撞五分山(2484呎,撞擊高度2357呎)。

提案彈劾監委包宗和、仉桂美及林雅鋒表示,被彈劾人攔管官史青年,任務前未查看實施計畫,地障認知錯誤,事後始知實施計畫與要旨命令中「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2000呎」規定(下稱安全規定),且於長機低高度臨近基隆港,兩度呼叫「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時,命其保持高度2000呎,迄其通過陸上目標,仍未能准其爬高。

被彈劾人戰協官賴文生,本應於任務機脫離前與航管完成協調,未料,任務中,受航管圖資錯誤,管制員要求向東修正,高度先保持2000呎,「待會可以爬再跟你講」之影響,戰協官竟地障認知錯誤,反錯誤協調以高度保持2000,到龜山島再爬高方式脫離,迄長機通過陸上目標左轉11秒始協調爬高,違反安全規定。

被彈劾人攔管長盧易舜,未查看實施計畫及要旨命令,任務中不知安全規定,未全程守聽,於戰協官協調到龜山島再爬高、任務機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狀況時,未能主動接替管制或指導處理,致任務機低高度通過陸上目標,仍無法依計畫爬升,違反安全規定,肇生長機撞五分山之一級飛安事件。

監委於調查報告中指出,被彈劾人莊春源,派赴航管擔任萬安演習空中聯絡官,竟忘記本身任務,對當日有無空中兵力毫無掌握,錯失航管管制空域輸入錯誤之改正機會,造成任務機航向基隆港過程中,不斷被航管要求向東修正,影響戰航管協調及任務遂行。被彈劾人區劍飛,主管戰管中心值勤規定及人員訓練,規定攔管官執行任務前要熟諳地形(障),卻未訂定檢查地障之標準作業程序,衍生誤判140幅向無地障情事。

包宗和、仉桂美及林雅鋒說,被彈劾人史青年等5人,輕忽任務前整備,地障認知錯誤,不知「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2,000呎」安全規定,肇致引導過程中,遇長機低高度臨近基隆港,呼叫「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迄其通過陸上目標,仍無法獲准爬高,導致其撞五分山之一級事件等情,違失情節重大且明確,經提案彈劾,於2月4日審查通過,已將相關被彈劾人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監察委員包宗和、仉桂美及林雅鋒強調,本案不幸事件肇致國家重大損失,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允應痛定思痛,針對相關缺失確實檢討改進,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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