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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核定高雄警察局長黃明昭 接警政署署長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警政署署長職務業經行政院核定由現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明昭陞任。

內政部表示,黃明昭是中央警察大學正科51期畢業、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碩士,歷任基隆市警察局巡官、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巡官、臺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員、臺灣省政府警務處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員、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組長、臺灣省臺中港務警察所組長、新竹縣警察局刑事警察隊隊長、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隊隊長、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隊隊長、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隊長、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雲林縣警察局局長、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基隆市警察局局長、警政署警政委員、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等職務,警政實務經驗豐富,歷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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