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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再任公職違法 申請退休無望

【2016.08.23/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台北報導】前台灣省政府秘書郭冠英再任公職及申請屆齡退休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救濟,曾喧騰一時,受社會矚目,保訓會日前決定復審駁回。

保訓會主任委員李逸洋表示,保訓會職司公務人員的權益救濟,委員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並以合議制多數決作成決定,省府辦理郭冠英再任秘書的甄選程序過於草率,違反一般作業時程,且未依徵才公告擇優辦理面試程序,不僅具有重大瑕疵,也讓各界懷疑因人設事,對於政府選才制度產生質疑。

李逸洋指出,郭冠英在省府僅工作14天就滿65歲,過4個月就要依法退休,省府決定進用郭冠英,也實際影響省府業務推展及人力運用。

保訓會為維護政府甄選人才及公務人員任用制度的公平公正,業以105年8月2日105公審決字第0212號復審決定書駁回郭冠英所提任用及退休復審案,並於105年8月23日公告於保訓會保障事件決定書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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