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興達年齡不同 一國兩制引喻失當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興達新增燃氣機組後燃煤機組除役,台中電廠卻轉備用是「一國兩制」?台電澄清,為穩定供電,將仍可運轉發電的燃煤機組於除役前先轉為備用,配合政府增氣減煤的能源政策,了解民眾對環保的期待,因此推動新增燃氣機組。

台電公司發言人徐造華專業總工程師表示,興達比中火早啟用近十年,條件不同,才有興達除役與中火備用之分,以一國兩制來比喻,實在引喻失當!尊重各界對減煤目標的意見,但不應以片面資訊或錯誤解讀混淆視聽。

徐造華指出,中火10部機組分別於80年至95年間商轉,預定除役年限為120年至135年間,不會因轉為備用而不除役。興達電廠4部機組則自71年至75年間陸續商轉,其中1號與2號機於112年底除役,3號與4號機則於113年轉為備用,且分別於114年底及115年底除役,因此,中火及興達燃煤機組之除役年限皆採一致之原則。

徐造華認為,未來台中新燃氣機組113年至114年陸續上線後,4部燃煤機組雖尚在可運轉階段,仍轉為備用機組,與107年比較,114年起空污排放總量約可減少62至72%。且備用機組係扮演救火隊的角色,僅於備轉容量率偏低,影響供電安全時才會啟動燃煤機組,預估需要動用到備用機組的機率很低,即使運轉也是短時間,不會長期使用。

徐造華說,中火將燃煤機組轉備用,就像一家公司加入生力軍後,讓四位舊員工轉為以時薪計價的臨時工,平常不用付薪水,萬一發生「急單」短期需要人手時可以立刻上來幫忙。台電不解,這四位臨時員工平時不會妨礙到別人,又可以發揮臨時救急的作用,為什麼一定要把他們趕走?

徐造華強調,一般而言燃煤機組運轉40年除役,興達及中火燃煤機組啟用年份不同,除役時程自然有所差異,興達預定112年起陸續除役,中火則於120年開始依年限除役。兩座電廠都在除役前安排燃煤機組轉為備用,且均規劃屆齡除役,標準一致,並無差別待遇。中火更是在距離除役還有一段時間的情況下提前轉為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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