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不得宣傳」割闌尾吃60萬元裁罰

【2016.03.16/新聞大聯盟報導】割闌尾團隊收到台北市選舉委員會依「罷免不得宣傳」條文裁罰60萬元,15日於立法院邀請李俊俋、黃國昌、顧立雄三位立法委員共同召開記者會。割闌尾出示台北市選委會裁罰書並發表聲明,對此次裁罰表示異議並重申割闌尾計畫對於「罷免不得宣傳」條文違憲,應當修正的立場。

割闌尾計畫在內政委員會開始討論修改選罷法的同時,收到北市選委會的寄出的裁罰書,針對103年底至104年初,割闌尾所進行一系列罷免宣傳裁罰60萬元。台北林先生表示,2015年8月北市選委會邀請割闌尾計畫進行說明,決定暫緩執行並向大法官提請釋憲,中選會卻在12月自行認定該條文並未違憲,將釋憲案駁回。北市選委會正式於三月對6項違反「罷免不得宣傳」事項,裁定每項十萬總計60萬元的罰鍰。

李俊俋說明第八屆立委任期內,對於選罷法修改的概況,罷免門檻下修於黨團協商時,皆因時任立委並列名割闌尾票選名單並排名第一的蔡正元強力杯葛而未能成案。罷免不得宣傳的部份有較大的共識,在送交院會後中選會卻以沒有配套措施為由延請再議。李俊俋表示,第九屆國會在新的成員及政黨架構下,立法院對選罷法修正會有不同的表現

黃國昌則拿出中選會送交立院,關於選罷法修正的報告書,明確表示中選會贊成刪除「罷免不得宣傳」之規定,質疑北市選委會於此時送出裁罰,是不顧廣大民意走向的決定,呼籲北市選委會應暫緩執行,待國會對於選罷法修正作出決議後,再做處理。

黃國昌提出,裁罰書中他本人的名字就出現了三次,姚立明、柯文哲,也都列名其中被認為宣傳罷免,為何北市選委會的裁罰對象並不是有名字的具體行為人,反而是對於不特定大眾的割闌尾計畫開罰,是否柿子挑軟的吃,只敢對民眾開刀。黃國昌也提出新國會應該有新選罷法的期許。

立委顧立雄認為,此次裁罰,割闌尾應提起行政救濟,甚至提請大法官釋憲,請大法官對此案陳述意見。

割闌尾計畫發言人台北林先生提出三項對於此裁罰的意見,中選會如果真的非常贊同刪除「罷免不得宣傳」條文,為何於2015年12月逕自駁回北市選委會聲請之釋憲,質疑中選會立場搖擺不定。再者,60萬的行政裁罰是否會形成罷免的新門檻,民眾參與罷免行動,還要擔心事後是否會遭到行政機關公權力的追殺,更加阻擋公民行使憲法所賦予的參政權。最後,台北林先生也希望新任國會在高度共識下,能盡快完成選罷法修法,讓罷免權回到人民手中。

298
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