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促港務公司改善港區內污染管控

【2017.11.02/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交通部前高雄港務局出租予高雄煉油廠之高雄港號碼頭後方土壤遭油污污染,耽延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執行進度,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業已建立管控機制,並完成污染土壤清運。

審計部表示,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臺灣港務公司辦理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因基地土壤遭油污污染,需停工處理,耽延計畫執行進度,經促請檢討改善,業已完成污染土壤清運,並訂定「港區出租土地從事具有污染風險之業別管理作業規定」,強化港區內存有污染疑慮及風險區域之管控機制。

審計部指出,港務公司為因應亞洲郵輪市場快速成長趨勢,吸引國際大型郵輪靠泊高雄港,帶動南部地區觀光旅遊產業發展,編列經費45億餘元辦理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該計畫港務旅運中心用地位於高雄港第18至20號碼頭後方,前經交通部前高雄港務局租予台灣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出租期間,土壤遭油污污染,惟該土地於86年6月退租時,前高港局未依約要求承租人處理土壤遭油污污染問題即同意點交。並於98年提報上開計畫規劃報告書,亦未將上述土壤污染相關事項納入報告,嗣於102年9月26日工程開工時始發現該基地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超過管制標準,需停工辦理土壤污染調查及研提清污處理計畫,耽延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執行進度,經於104年6月25日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部強調,經交通建設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港務公司已於105年4月12日訂定「港區出租土地從事具有污染風險之業別管理作業規定」,強化港區內存有污染疑慮及風險區域之管理機制,並完成污染土壤清運,經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檢測結果,本案基地土壤已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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