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促衛福部檢討 國民年金保險費率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為符合世代公平原則,審計部促請衛福部檢討國民年金保險費率,衛福部已微幅調增保險費率,有助基金健全財務衛生福利部已微幅調增保險費率,有助基金健全財務。

審計部指出,經查核發現國民年金保險費率低於精算費率,致國保未來淨保險給付現值呈逐年攀升趨勢,國保基金餘額將不足支應保險給付,經函請衛福部檢討因應,衛福部已於108年1月1日微幅調增國保費率,以增益基金收入,健全國保基金財務,有利基金永續經營。

審計部表示,政府為確保未能於相關社會保險獲得適足保障之國民,於老年、生育及發生身心障礙時之基本經濟安全,自97年10月起開辦國保,對維持民眾之基本經濟安全已有助益,惟因國保費率與精算最適提撥率相距甚遠,致未來淨保險給付現值呈逐年攀升趨勢,據勞保局105年9月辦理精算作業顯示,基金餘額於138年度將不足以支應當年度保險給付,為提升國保基金長期財務之穩定,審計部於106年6月3日函請衛福部檢討因應,以維社會保險業務之永續經營。

審計部強調,衛福部已據勞保局107年9月完成之國保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報告結果,及依國民年金法第10條有關國保費率於該法施行第1年為6.5%;於第3年調高0.5%,以後每兩年調高0.5%至上限12%之規定,於107年12月4日公告,自108年1月1日國保費率由8.5%調增至9%,費率調整後,被保險人自付保費每月增加28元至55元,至原低收入戶、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之保費,仍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負擔,國保基金每年保費收入增加約19億元,將全數作為全體被保險人未來保險給付,俾利國保基金財務更加健全,制度得以永續經營,並符合世代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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