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提最低工資法草案 下限26867元

【2016.04.29/新聞大聯盟報導】時大力量黨團29日召開記者會,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並說明將於當日院會提出要求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的決議案。

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黃國昌表示,在選前,時代力量在多個領域中提出具體政見,其中一項就是勞動權益保障,而制定《最低工資法》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核心內容之一。黃國昌指出,過去台灣十幾年長期低薪化的現象,已經造成非常多青年、勞工朋友,每個月辛勤工作以後,其所得仍無法滿足最低生活需求。

他指出,過去這十幾年來,許多國家已經紛紛完成最低工資立法,包括法國、荷蘭和德國均分別在2008、2014、2015年完成最低工資立法。時代力量在研擬該部專法的過程中,廣泛徵詢勞動法及勞工相關學者、工會團體建議,並舉辦公聽會收集意見。

黃國昌表示,時代力量《最低工資法》中,對於最低工資立法設計上的核心理念,即為滿足勞動者以及受扶養家屬的最低生活需求。在具體條文上,設置「工資審議委員會」,除了改正過去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不透明且欠缺公眾討論的缺點,「工資審議委員會」對最低工資的決議將是強制性的最低標準,其所採用的公式為:最低生活費x(勞工本人+就業扶養比)。

黃國昌舉2013年官方資料的試算結果,時代力量版最低工資達到26,867元,高於以「平均薪資一半」之試算方案結果22,795元,也高於勞動部透過不透明的審議基準以及公式,公佈之基本工資19,273元。

草案規定,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設置勞工、資方及公益代表參與,並要求審議會於審議階段就其所作出之決定,公開其採行的數據基準與基礎資料,以供社會檢視。黃國昌強調,依草案設計,當行政院對於審議會之決定不予核定,或調低數額時,草案第11條則規定須交由國會加以審議,由國會議決是否要求行政院依審議結果公告最低工資。

時代力量認為,在新自由主義全球化浪潮下,工資不斷往下修正已經危害到廣大勞工的基本生存權。黃國昌說,為貫徹選前理念,時代力量主張制定並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也非常樂見新任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勞動政策六大主張第二項「扭轉勞工低薪的趨勢」中,明確表示贊成訂定最低工資法。

黃國昌認為,《最低工資法》是不分黨派、為了保障勞工所必須進行的立法。他呼籲朝野各黨團共同支持,若對法案內容有不同看法,也歡迎提出版本,一起於國會中討論,共同努力完成立法。

針對要求勞動部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之決議案,立委洪慈庸表示,醫師納入《勞基法》並非新議題,已經討論很多年。在新政府上任、五一勞動節前夕,時代力量重申立場,希望新政府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洪慈庸表示,監察院於四年前對「血汗醫護」提出糾正,然而四年後,醫師勞動權益還是沒有往前一步。洪慈庸說,不管需要多少準備工作,政府都應及早開始、明確定出時程。因此時代力量亦於院會提出議程變更,希望能夠優先討論此議題。

醫勞盟成員陳志龍醫師表示,醫師納入《勞基法》討論已久,在1996年就有醫師努力推動,而勞工陣線孫友聯20年前就提出此想法推動至今,仍沒有新結論。陳志龍指出,四年前,時任衛生署長的楊志良,曾兩度發函解釋醫療院所與其所屬醫師間為勞雇關係,國稅局在進行課稅時亦認定受僱醫師為勞雇關係中之勞工,然而四年過去,多位醫師因過勞而死亡,醫勞盟無法給予協助,因為醫師仍未納入《勞基法》保障。

醫勞盟同意醫師職業特殊性、工時無法因應《勞基法》一般規定,但《勞基法》第84條之1中亦已針對特定專業之職業做出設計。醫師過勞是對於第一線病人的危害,確保醫療人員應有的勞動保障,才能真正促進病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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