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警經管低度使用宿舍 審計機關促改善

【2018.07.12/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暨所屬分局經管閒置或低度使用宿舍,遲未辦理活化使用,經促請檢討改善,已推動閒置空間活化措施,將閒置宿舍土地轉化為都市更新基地,促進公產使用效能。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表示,桃園市警察局中壢分局中興巷11筆宿舍依桃園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27條及第60條規定,各機關學校經管使用之公用財產,如宿舍全部或部分不需使用而無保留公用必要者,應報經桃園市政府核准,依其性質指定有關機關接管,或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以活化使用。民國106年2月經查核發現,中壢分局經管11筆眷屬宿舍(建物面積合計308平方公尺,帳面價值66萬餘元),宿舍建物已報廢除帳,基地長期閒置遲未辦理活化使用,經於106年4月27日函請市有財產主管機關財政局督促檢討改善。

桃園市審計處指出,經追蹤後續改善結果,桃園市政府已將前揭11筆宿舍基地,於107年2月1日完成「中壢區中興巷公辦都市更新案」簽約,並於同年2月21日辦理變更管理機關為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為桃園市首件公辦民營都更案,該基地面積約有925坪,規劃打造2棟地上19層、地下3層的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約8,911坪,規劃設置派出所、里聯合集會所、樂齡學習中心及社會住宅,預計可取得94戶社會住宅單元,預定110年底前完工啟用,以帶動地方生活品質,促進公產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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