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基本法三讀通過 賴瑞隆:打造海洋立國

立法院院會11月1日三讀通過海洋基本法,2017年即推出首部海洋基本法草案的立委賴瑞隆表示,這是台灣歷史的重要一刻,代表台灣海洋立國精神又向前邁一大步。

賴瑞隆表示,台灣四面環海,過去政府對海洋持保守態度,致使國人對海洋普遍陌生。然而,近年台灣隨全球海洋保育意識高漲、藍色經濟及海洋產業的蓬勃發展,國際上一些海洋大國陸續成立海洋部會、制定海洋基本法,逐漸引起國人反思台灣與海洋的關係。

因此,他自就任立委以來,即主張台灣應隨國際海洋大國的趨勢,訂定海洋基本法,成立海洋部會以及發展海洋產業。他解釋,加拿大和日本分別制定海洋法及海洋基本法;而加拿大、印尼、韓國也陸續成立海洋部會,統整龐大複雜的海洋事務,都對四面環海的台灣具有啟發作用。

賴瑞隆表示,海洋委員會在多次跨部會及民間團體間討論、努力之下,終於在2018年4月28日於高雄市正式掛牌成立,除了包含以往的海巡署以外,也新設了海洋保育署,以及今年甫成立的國家海洋研究院,統籌過去散落在其他各部會的海洋相關事務。

賴瑞隆說,他在2017年透過多次公聽會,並參考國外立法例、海洋團體等多方意見後,起草了全國首部海洋基本法草案,目的希望引發社會討論,並督促行政部門提出對案。海委會在成立後,便擔負訂定海洋基本法之責,並且在2019年4月,成立滿一周年前夕,通過行政院版海洋基本法草案。

賴瑞隆肯定海委會的努力,在成立一年內有效率地提出草案,也感謝朝野對於海洋基本法的支持。他認為,海洋基本法將有助統籌台灣權責不清而被忽視的海洋事務,包括海洋環境、海洋文化、教育、產業以及研究等。

賴瑞隆分析,海洋基本法為台灣海洋政策根本大法,將必須在施行後2年內,檢討所有牴觸海洋基本法的法規,並予以修正或廢止。同時,政府也必須在施行後1年,發布「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藉以奠定我國的海洋政策方針。他強調,條文裡提到寬列海洋事務預算,並且成立海洋發展基金,這些都有助我國在海洋事務的發展,提升我國在國際上海洋領域的能見度。

賴瑞隆說,海洋基本法三讀通過,標誌著台灣歷史新的一頁,也往海洋立國的目標向前邁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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