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案延宕12年 饒慶鈴盼由業者經營

延宕12年、已進入仲裁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台東縣長饒慶鈴9日在縣議會專案報告中指出,仲裁結果預計7月出爐,如果縣府敗訴將造成龐大財務負擔,未來還是希望由業者持續經營。

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業者2004年12月與台東府簽約,2005年10月動工,主體建築2007年3月完工,但環保團體提出建照無效、環評無效、撤銷環評行政訴訟等控告,獲高雄最高法院判「建照無效」行政訴訟定讞,高雄最高法院也判撤銷環評定讞,因而延宕至今無法營運。

業者於去年8月間提出仲裁,要求終止契約,並向台東縣府求償損害賠償12億1922萬元。

饒慶鈴表示,仲裁可能有二種結果,一是裁定縣府和業者採取補救措施,例如再提環境影響評估,使廠商繼續履約。二是終止契約,並依仲裁庭裁定的價格,由縣府買回美麗灣建物。如果仲裁由台東縣府買回,縣府可能要面臨龐大的財務負擔,且接管的建物除非屬環評法及相關認定的標準開發行為外,多數用途仍須進行環評,買回的建物仍要繼續進行環評。

饒慶鈴說,美麗灣建照、使用執照的訴訟被最高法院駁回,表示建照、使照仍有效,整體考量下,最好的仲裁結果希望仍由美麗灣業者繼續履約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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