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力發電 賴瑞隆等立委提建議

【2017.11.17/新聞大聯盟報導】立委賴瑞隆、葉宜津、陳曼麗、洪宗熠、鄭運鵬、黃秀芳、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17日召開「離岸風電之未來路徑與國外典範」公聽會,邀請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林全能、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詹順貴,相關重要部會,以及丹麥商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總監許乃文、德商達德能源集團(WPD)技術總監林世豪,分享各地開發經驗,做為離岸風電產業剛起步的台灣借鏡。此外亦邀請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一所副所長陳彥豪、國立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高銘志,分別就國際綠能經濟趨勢、法規環境評估,提供建議。

賴瑞隆表示,台灣擁有優良風場已經是國際公認事實,政府在風力發電的四年推動計畫、5+2創新產業、前瞻都投入多資源,如何善用天然資源,學習甚至迎頭追上開發離岸風力資源的歐洲國家,並且成功在兩大能源目標,包括非核家園、減煤、改善空污多重目標下,離岸風電是台灣培植新興綠能產業及能源轉型關鍵。

陳曼麗指出,目前各地方縣市積極投入再生能源,環境海域如何做一個好的規劃很重要,國外的經驗與企圖心結合能創造出好結果。

葉宜津直言,自己是政府推動離岸風電在地化的代言人。他期待,未來相關開發商、民間團體等利害關係人可以彼此理解,未來亦需要相關支持再生能源的團體能一起產出有利論述。

黃秀芳提到,彰化縣政府在離岸風電第二階段潛力廠址環評時候,許多廠商遇到航道問題,相關部會應先把所有航道規劃好等前置作業做好,中央部會要走在前端,把環境政策都弄好,讓廠商放心投入。同樣來自彰化的洪宗熠也表示,離岸風力未來的路徑,台灣目前都在發展,希望地方可以獲得中央大力協助。

CIP總監許乃文表示,過去丹麥在開發離岸風場有三大特色:強調公開參與、大量開發以降低成本、政策支持其發展。他提到,台灣政府目前穩定的政策支持是吸引外商投資的原因。許乃文更進一步分享,目前推動在地化所做的努力,包含與台灣廠商、地方政府簽署MOU,未來將與台船公司進行水下基礎、海事工程等合作;目前也積極與彰化縣政府合作,進行在地人才培育,更推出學程與實習計畫。他強調,強調丹麥在競標制度下,為確保風場施工品質,會將開發商財務條件、經驗評估、在地化規劃列入政府審核項目。

WPD技術總監林世豪亦呼應,目前亞太國家最積極推動離岸風電即台灣,他也不斷強調德國成功培植離岸風電,不外乎「長期、穩定」,認為這是台灣政府現階段值得借鏡的。他也提醒,台灣也必須思考自己如何透過具備競爭優勢之技術打入產業鏈。

台船、中鋼公司皆表示,目前都積極串聯其他台灣相關業者,希望未來能協助風機開發商提供相關服務,落實最大化本土化比例。他們也呼籲,海事工程、水下基礎投資龐大,政府應更積極培植產業,除了建置改善基礎建設外,也應提供相關租稅優惠、專案融資,讓廠商有更大信心投入。

經濟部日前表示,在併網容量充足前提下,將2025年預計開發離岸風電容量由原本的3GW,新增2.5GW採價格競標裝置容量。目前近11GW的廠址申請,顯示台灣具備相當條件,吸引廠商進入。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除了風場開發外,政府也將積極開發風電所需之後備碼頭,包括:在台中港投入重件組裝、在高雄興達港投入水下基礎及海工訓練、並在彰化投入運維碼頭。他也強調,未來也將成立中間團體於開發過程中,進行環境影響的監測,生態與產業共存共榮是離岸風電成功要件。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建議,開發商在施工打樁方式、噪音防治工法等工程過程中,應盡量減低對環境影響,特別是多個潛力場址緊鄰中華白海豚棲息地。環保署亦建議,未來相關部會應完備風場規劃前之調查及協調跨部會溝通,以發揮環評之成效,減少業者與環保署間的溝通成本。

台經院副所長陳彥豪,則從國外驗提出幾點分享與建議:專案融資成為國際上離岸風場主要籌資方式、政府應導大型風之前置作業、未來可研議建立綠能產業信用保證機制及鼓勵專案融資方案,以及現階段開始思考規劃我國於深水區浮動式風機的發,並提升相關技術。

清大科法所副教授高銘志則呼籲,目前遴選辦法應進行公法專家諮詢會,確保遴選制度信用保護的問題。他並建議,政府應重視相關法律授權的問題,改善法規環境,並避免衍生不必要之貿易爭端。

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表示,政府應在龐雜的能源轉型議題中,爬梳出優先推動目標。他認為,政府2025年20%綠能發電量是首要重點。離岸風電是台灣在再生能源唯一能替代燃煤發電的能源,未來公私協力的推動綠能也將是重點。

該場公聽會結論共五大訴求:一、檢討長期穩定躉購費率;二、政府先期作業,整合跨部會,提升風場資料開放性,降低開發過程中之政策風險;三、行政院及國發會應該推動離岸風電在地化拉高維投資台灣專案會議議程,並綜合評估台灣離岸風電軟硬體產業在地化之能力及策略,提供必要之誘因,包括綠色金融;四、加速研議深水區浮動式開發;五、政府應積極推動海洋生態、漁業及能源的共存共榮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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