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期勉各部會 珍惜活化台灣文化資產

行政院長蘇貞昌28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文化部「國家文化資產保存活化推動成果」報告後表示,台灣擁有獨特的政經歷史脈絡,造就了彌足珍貴且多元的文化樣態,無論是有形或無形的文化資產,都是建構國家文化主體性的重要根基,也是承載社會發展軌跡及人民記憶的國家財產。請各部會共同努力讓國人更加認識並珍惜台灣這片土地,以及民主開放自由制度所孕育的多彩多姿文化資產。

蘇貞昌指出,近年來政府為彰顯重要文化資產,除完備相關法規,也增加資源浥注,文化資產保存預算從105年13億元,到明(109)年投入53億元,預算成長4倍,以利推動文化保存、活化與傳承。

蘇表示,針對有形文化資產保存活化,已從單點搶救,邁向區域性、系統性、整體性保存,也重視跨部會合作與科學監測。他特別以今年巴黎聖母院、沖繩首里城遭受大火嚴重毀損,世人皆深感痛心、遺憾為例,提醒文化資產防災守護的重要性,請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務必要檢討警惕,避免台灣重要文化資產發生相同憾事。

蘇貞昌表示,關於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著重共識凝聚、人才培育及提供展演舞台,也請各有關單位持續推動。文化傳承與文資保護,絕非只是文化部的責任,每個部會都有可著力之處,例如,交通部苗栗鐵路一村復甦計畫、農委會花蓮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及國防部歷史眷村等,請各部會共盡心力,促進各該管業務的開展。

文化部表示,「文化資產保存法」自105年大幅修正以來,已完成37項子法修訂,相關重點包括強化專業審議、擴大公民參與及落實列冊追蹤等;並透過行政院文化會報及其他各部會溝通平台,協力合作,共同守護國公有文化資產。

文化部指出,為讓文化保存、城市發展及國家政策能共存共榮,未來將從強化國公有文資保存、建立文資治理體系、復育再生文化生態、提高文資保存意識四大面向,逐步建立「文化資產保存2.0」的新視野,邁向系統性整合的文資保存政策,建立有利文化保存的公共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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