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維護學童用路安全 桃警局全力宣導執法

【2017.12.19/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桃園市警察局鑑於之前同安國小學童發生的交通意外事件,顯示學童交通安全問題仍需持續投入資源,多方宣導及嚴正執法,以維護學童友善及安全的交通環境。

桃園市警察局局長黎文明指出,日前有民間協會主動發起「愛的禮讓旗活動」,當孩子要過馬路時舉起禮讓小旗子,駕駛人便可減速停車,為提醒駕駛人注意學童通行安全、並加強交通安全宣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已於18日至桃園區南門國小,針對學童發放螢光色LED反光條,期能提醒駕駛人注意學童行走安全,另針對學童進行交通宣導教育,以實際行動向學童宣導「清晨、天色昏暗外出時,應穿著亮色衣服並配戴反光飾物」、「穿越道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看清左右無來車時再儘速通過」、以及對路口車輛宣導「禮讓行人」觀念,期能降低事故發生率。

黎文明表示,除加強交通安全宣導活動,桃園警方於學童上、下學時段將於轄區易肇事路口規劃交通稽查勤務,強化「車輛不讓行人」違規取締,如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下稱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並依第48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等車不讓人之違規態樣,希望駕駛朋友多禮讓,以維護學童用路安全。

黎文明強調,為保障用路安全,行人應多穿著亮色衣服,依規定過馬路並隨時保持警覺,而駕駛人則要有行人優先觀念並保持注意力。警察局亦持續藉由「強力執法」、「多方宣導」及「改善不合理交通工程」等3大面向維護交通安全,期盼人人都能守法,共同營造行人友善用路環境。

最新消息

1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