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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說明815事件 求償及爭議皆依法進行

【2018.08.14/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台灣中油公司14日針對2017年815斷氣事件提出説明表示,815事件後已確實檢討改進,有關大潭電廠雙迴路雙氣源計畫已完成規劃,至於賠償台電、向巨路公司求償及履約爭議,皆依法律相關程序進行中。

台灣中油公司發言人黃仁弘副總經理表示,815事件之後,台灣中油已規劃雙迴路雙氣源,雙氣源部分規劃仍待第三接收站完工後實現,雙迴路部分,台灣中油公司已完成自大潭隔離站新增管線至大潭電廠之規劃,惟因大潭電廠目前滿載營運,有關管線施作適當時點須與台電公司達成共識後再進行。

黃仁弘指出,從第三接收站配第二氣源供應天然氣,才能達到雙氣源雙迴路之供氣目的,從其他現有接收站再配管線之做法恐緩不濟急,且來源相同亦無法達到供應氣源風險分散之目的。天然氣供應最佳化係北中南分區供氣並互相備援,故由北部第三接收站供應大潭電廠第二氣源,不僅不必再耗費能源從遠地輸送天然氣,亦可充分分散供氣風險,逐步建構更高水準之穩定之供氣系統。

至於台灣中油賠償台電與向巨路公司求償及履約爭議事宜,黃仁弘說,815事件台電向台灣中油求償3.58億元,經雙方數月協商,正陳報台灣中油董事會核定,後依規定陳報上級機關同意後辦理賠償。台灣中油亦已發函向巨路求償。

黃仁弘強調,有關與巨路公司履約爭議部分,經函告巨路停權,巨路公司不服提出異議申訴,目前仍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議中,台灣中油將依政府採購法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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