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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區域計畫實施 共創中部大都會格局

【2018.01.20/ 新聞大聯盟報導】行政院國土計畫法預計111年上路,台中市政府率先推動「台中市區域計畫」,將於19日公告實施,針對國土保育、農地保存、產業發展與工廠輔導、城鄉發展等面向進行全盤規劃。市府都發局表示,台中市的發展不能等,區域計畫通過後可加速實踐「大台中123」,同時打下架構基礎,4年後順利銜接「台中市國土計畫」,共創中部500萬人以上的大都會格局。

都發局表示,台中市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面臨包括空間不明、城鄉差距、都市蔓延影響生態保育、農工併存、雙港優勢未能發揮等課題。對此,市府於100年起辦理「台中市區域計畫」作業,進行大台中體質調整,並送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但卻遲遲未獲通過。

市長林佳龍上任後,經強化空間發展策略,重新規劃分區檢討,舉行多場說明會,廣納民眾意見,並提出關鍵性的大台中123計畫,陸續獲得台中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及行政院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將於今日公告實施,創下台中未來發展的歷史性突破。

都發局指出,「台中市區域計畫」以115年作為計畫年期,全市土地規劃為國土保育、農業發展、城鄉發展及海洋資源等四大國土功能分區,公告實施後發揮法定指導力;除可實現山海屯區均衡治理外,也能確保重要環境敏感區域、維護糧食安全與重要農地資源、強化氣候變遷因應能力、落實智慧機械、航太產業與工業4.0發展產業政策及解決未登記工廠的環境衝擊問題。

舉例來說,在農地資源保留問題,「台中市區域計畫」應維護農地總量為4.8萬公頃,不僅超出全國區域計畫要求(4.63萬公頃),另對於全市農地資源也有明確定位,並指認出重要農業生產環境。

另針對產業發展及未登記工廠侵擾農地現象,計畫提出「台中市未登記工廠輔導策略」並配合產業4.0發展及輔導未登記工廠所需產業用地,規劃於神岡、大里夏田、塗城等3處辦理產業型擴大都市計畫,約388公頃,市府將儘速辦理都市計畫相關程序,儘速因應產業用地需求。

此外,因應行政院國土計畫法預計111年施行,「台中市區域計畫」率先打下基礎,4年後將可順利銜接為「台中市國土計畫」,並領航周邊縣市提早準備,共創中彰投苗區域均衡與互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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