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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伙食費提高至2400元 672萬勞工受惠

【2015.03.11/新聞大聯盟台北訊】財政部10日回應工商業界要求,20多年來首度調高員工伙食費免稅額,由1800至2400元,每月增加600元,並回溯自2015年1月1日起適用;國庫一年釋出的減稅利益共28億元,受惠勞工最多可達672萬人。

內閣改組後,行政院長毛治國受邀出席工商早餐會時,工商界建議政府提高職工每月伙食費免稅限額1,800元,因為自1986年以來,外食費物價指數已經上漲87.11%,而伙食代金從未漲過,建議調至3,400元,毛治國因此要求財政部研議,財政部已有正面回應。

財政部表示,這次調高員工伙食費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的限額,是希望藉鼓勵雇主實際增加支出的方式,提高對員工伙食費的補助,落實企業照顧員工,達到為員工加薪的效益,但不包括航運業或漁撈業的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依據新制,勞工全年因此可減徵的所得稅,最少360元,最多3240元。

財政部估算,企業若調高伙食費免稅額上限至2400元,每位員工一年可增加7200元伙食津貼,不必計入薪資所得課稅,企業為員工加薪的部分,也能列為費用全數扣除,等於是政府用稅收補貼企業加薪,每年稅損約為106億元。官員坦言,若雇主只願加伙食費而不願加薪,或甚至將一部份薪資挪為伙食費,將有侵蝕稅基的問題,結果好處還是都給了雇主。

財政部呼籲,雇主請勿採用將員工原有薪資,變相挪移部分至伙食費,以增加員工免稅薪資所得,減少員工應稅薪資所得的方式,而是應實際提高員工伙食費補助,確實增進員工福利。另外,營利事業或執行業務者發給員工的伙食費,若超過2400元的限額,超過限額部分,仍得按實際支付金額列報費用減除,只是須配合轉列員工薪資所得。

員工伙食費免稅限額

項目

伙食費

2014/12/31以前

2015/01/01以後

一般企業執行業務

(每人每月)

1800

2400

航運業及漁撈業

(每人每日)

國際遠洋航線

250

250

國際近海航線

210

210

國內航線

180

180

資料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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