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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促退輔會研謀改善 榮民就養安置業務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審計部促退輔會研謀改善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辦理榮民就養安置業務。確保所屬榮譽國民之家委外護理人力服務品質,建立護理人員勞務委外採購標準作業。

審計部表示,經查核發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輔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辦理榮民就養安置業務,委外護理人力之需求日增,惟尚未針對護理人力委外勞務採購作業、工作內容及限制事項,訂定相關執行準據,經促請研謀改善,退輔會已訂定「榮譽國民之家護理人員勞務委外作業規範」,以確保所屬榮譽國民之家委外護理人力服務品質,建立護理人員勞務委外採購標準作業。

審計部指出,退輔會鑑於我國高齡人口比例已達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高齡化社會」標準,為協助發展社區式照顧服務資源,於102年11月5日修正「榮家資源共享實施計畫」,將該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服務範圍增列失智老人之轉介服務,該計畫亦規劃將退輔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餘裕安置能量,開放床位資源提供一般民眾共享,退輔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編制護理人員員額有限,須透過人力委外採購案,方能滿足其護理業務需求,103至105年該會平均每年核定所屬榮譽國民之家委外護理人員185人,委外預算金額8,687萬餘元,護理人力來源多元,增加管理繁雜度,惟該會尚未針對護理人員勞務採購作業、工作內容及限制事項,訂定相關準則,恐影響就養安置之服務品質,經函請退輔會研謀改善。

審計部強調,經追蹤改善,退輔會已訂定榮譽國民之家護理人員勞務委外作業規範,明訂委外護理人員之資格條件、在職教育訓練、工作內容與限制、工作倫理守則、申請及調派、人員薪資與付款方式、機構義務等事項,以確保委外護理人力服務品質,建立護理人員勞務委外採購標準作業,並於107年11月1日頒行所屬各榮譽國民之家作為辦理委外採購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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