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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課審大會 古典文選占35至45%

【2017.10.15/新聞大聯盟報導】教育部15日假國家教育研究院台北院區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以下簡稱課審會)審議大會」106年度第12次會議,由總召集人教育部部長潘文忠主持,委員出席人數41人(全體委員共48人)。

此次會議重要決議包括「技高綜高古典文選、古典詩歌選及古典文化經典選平均35%至45%;每冊應選1課文化經典,選材範圍應具時代、思想流派及文體之多樣性」、「請課綱草案研訂單位一併推薦與技職議題相關之文選,並比照普高課綱草案決議之推薦原則提出選文,以符合技高、綜高學生學習需求」。

針對普高文言文推薦選文篇目部分,決議請研修小組就審議大會委員所提之相關意見及建議之篇目,復提備選之推薦選文至下次大會討論。議相關重要決議如下:

一、審議「技術型高中國語文課綱」及「綜合型高中國語文課綱」2份草案之相同決議共4點,包括(一)古典文選、古典詩歌選及古典文化經典選平均35%∼45%;(二)每冊應選1課文化經典,選材範圍應具時代、思想流派及文體之多樣性;(三)與技職議題相關之文選,請課綱草案研訂單位於研擬建議修正文字時一併推薦,以符合技高學生學習需求;(四)有關推薦選文,請技綜高課綱草案擬訂單位比照普高課綱草案決議之原則提出。此外,2份課綱草案因內容不同之其他決議如下:

(一)「技術型高中國語文課綱」草案部分:將提供編選參考之16篇「古典文選」及8種「文化經典選」移至附錄,以與國中小暨普高國語文課綱草案體例一致;刪除編選建議之「論語孟子選」部分,並由研修小組決定是否將其納入「古典文選」之推薦選文。

(二)「綜合型高中國語文課綱」草案部分:將提供編選參考之6篇「古典文選」及3種「文化經典選」移至附錄。

二、3份語文領域國語文課綱草案有關「教材編選」部分,增加「若遇與原住民族之相關作品時,應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條及第20條立法精神為之」等文字。

三、針對普高文言文推薦選文篇目部分,課綱研修小組依據審議大會第10次會議決議,並參據各分組審議會意見、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條及第20條立法精神、兼顧不同文類及本土素材作品、依學習重點之5大類文本調整、每個時代最多3篇及應與當代重要(大)議題連結等原則,由統編版(72課程標準)選文、95暫綱之40篇選文、101課綱之30篇選文與原課綱草案附錄四之20篇選文所建立之選文資料庫及研修小組依據前述原則另外推薦之選文,研提15篇文言文推薦選文;經委員充分討論,決議請研修小組就審議大會委員所提之相關意見及建議之篇目,復提備選之推薦選文至下次大會討論。

四、有關課審會審議大會之資訊公開方式,本次會議審議結果,除原公開之委員姓名、會議紀錄及經委員審閱之委員發言摘要,決議增加公開委員發言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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