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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公布黨版交接條例草案

【2016.02.19/新聞大聯盟特派記者江昱嫻台北報導】時代力量黨團19日召開「政權移轉法制化、刻不容緩」記者會,公布時代力量的《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全文;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黃國昌、黨團總召徐永明、副總召高潞‧以用、黨團幹事長林昶佐均出席與會。

黃國昌說明,時代力量黨團版本的《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有幾項特色,例如在立法院設置總統、副總統交接監督委員會,監督交接過程,例如監督移交政府檔案,重大政策爭議判斷,阻擋暴衝的行政命令等。在交接期中,中央各行政機關頒布的行政命令,也要送監督委員會,如果監督委員會認為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或是涉及人民基本權利,就要送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進行審查。

要如何防止現任總統「暴衝」、執行爭議政策?黃國昌表示,在2008年時,國民黨曾認為,只要是總統當選人認為有爭議的法案,即將卸任的總統就不應該推動,而目前民進黨提出的版本,也有相同的原則;但時代力量認為,當新舊任總統對於重大法案意見不同時,應該交由國會進行仲裁,避免純粹以當選人一方意見為主,而引發法律爭議。

關於交接期過長的問題,草案也規定,交接期如果超過60天,由現任總統副總統與當選總統副總統商議,經過國會2/3以上同意,可以提前卸任,讓彼此的職務交接無縫接軌,總統當選人的任期自從就職日起算,不會有總統當選人任期因此而延長、或是憲法上缺位的問題。

但黃國昌進一步說明,這條法條並不能強制現任總統,一定要同意卸任。徐永明也補充,憲法沒規定總統一定要在5月20日就職,這條的設計,是希望政治人物發輝智慧,如果馬英九願意提前卸任,蔡英文可以在3月20日就職,即可避免交接期間過長;透過縮減交接期間的立法設計,四年後或八年後,也就不會面臨這樣的問題。

因此,徐永明說,兩大黨應該拋開政黨立場,解決台灣目前看守期太長的問題,不為整肅現任總統,而為台灣民主法治的長治久安做長遠的立法考量,努力在本會期通過交接條例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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