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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教遭羈押 台南政壇陷入混戰

【2015.02.11/新聞大聯盟台南訊】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賄選案,9日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議長李全教,合議庭經評議後於凌晨裁准羈押。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賄選案,8日傍晚在台南機場將準備前往大陸的議長李全教從機場帶回偵訊外,另傳訊5名議員及其他被告或證人共19人到案說明,訊後,李全教、前台南縣議員楊明達、民進黨市黨部評召蔡啟新、林聰彬等4人聲押,市議員曾王雅雲、莊玉珠分別以50萬、30萬元交保,宋偉儒、潘新傳各以20萬元交保,市議員蔡秋蘭、梁順發、趙昆原則被「請回」。

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根據檢方情資,李全教在議長選舉前3到4個月,透過蔡姓、楊姓等共犯,以每票新台幣30萬元到1000萬元不等的代價,要求特定人士在議長選舉時予以支持。

台南地檢署獲知李全教準備於2月8日下午5時許,透過小三通前往中國廈門,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鍾和憲率領檢察官吳維仁、蔡佩容、周盟翔等共10位檢察官,指揮檢警調超過200人,開出50多張搜索票,分別從機場將李全教帶回偵訊外,以及前往市議會議長辦公室及另5位議員休息室執行搜索,並同步搜索其他涉案處所共計47處,查扣相關帳冊、存摺、銀行資料、手機及電腦等物品,帶回蔡秋蘭、曾王雅雲、莊玉珠、梁順發、趙昆原等6名議員及其他被告或證人共19人到案。

檢察官認為李全教等4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的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刑十庭審判長蘇碧珠及兩位陪席周宛瑩、許嘉容組成合議庭,檢方出動5位檢察官蒞庭論告。經過4個多小時激烈攻防,經合議庭評議,法官以李等四人罪嫌明確,且有串證之虞,裁定收押禁見。另有4人涉嫌收賄或行賄,但沒有羈押必要,由檢察官諭令交保候傳,其餘人均請回。

曾王雅雲說,心裡當然有委屈,但現在是偵查不公開的階段,盼一切都由司法來釐清。莊玉珠完成交保手續後步出台南地檢,面對媒體詢問時除一直說「謝謝」外,並表示將再召開記者會說明。

但據瞭解,李全教「行賄」手法特別,以「消除債務」為策略,做為可能買票的籌碼,這也將增加檢方辦案難度。國民黨中央發出聲明尊重檢調辦案,希冀勿枉勿縱,並將啟動考季與廉能機制;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則是肯定檢調、支持賴清德。

南市議長將暫由副議長郭信良暫代,但他也有司法官司,李全教賄選案是否引發議長改選問題,是藍綠未來角力的另一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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