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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洩密柯文哲「器官捐贈案」?台聯:監院速公布真相

監察院2019年調查台北市長柯文哲「器官捐贈案」時,台聯曾召開記者會公布第5屆監委張武修、高涌誠約詢柯文哲的訪談影音檔及文字稿,遭外界質疑洩密。監院於12月初決議將全案函送檢調偵辦,並強調此案只針對洩密事實,移由檢察機關調查,而非針對「特定人」移送。

監院移送檢調的是事實」,不是監委

2019年11月,台聯在監察院外召開記者會,公布監委張武修、高涌誠針對「器官捐贈案」約詢台北市長柯文哲的訪談影音檔及逐字稿,事後陸續在網路公布訪談影片,引發監察院洩密疑雲,時任監察院長張博雅要求徹查是否涉及洩密。

第6屆監委上任後,改由監委林國明、賴鼎銘負責調查,因監委沒有司法調查權,監院紀律委員會於12月8日決議將全案函送檢調偵辦,媒體因而報導張武修、高涌誠是首度被函辦的卸任、現任監委。

不過,監察院14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監察院於12月8日召開第6屆第6次會議,關於監委賴鼎銘、林國明調查「本院相關人員疑涉洩漏調查案件內容案」的調查報告,已作成決議:「照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決議之建議通過」。亦即將「此案」函送檢調機關調查。

監院表示,監察院沒有司法調查權,此案的部分事項,仍需經由檢察機關偵查後才能釐清及確認。此案只針對「洩密事實」移交檢察機關調查,並非針對「特定人」移送。換句話說,監院並不是把張武修、高涌誠移送檢調偵查。

高涌誠張武修直指監院管理疏失

高涌誠14日表示,第5屆監委時就「器官移植案」調查,是由張武修主查,他是協助的共同調查委員,調查報告初稿完成還沒送會審查前,調查中所獲的資料,都是「主查委員」與「調查官」負責處理,共同調查委員不會特別接觸。高涌誠說,在調查期間,從未接觸關於約詢柯文哲的影音檔,更遑論外洩,「所謂洩密一事,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

張武修則說,當初調查後,他要調查官把資料交給他,但調查官只給他會議記錄的逐字稿,沒有外面看到的錄影帶;至於影音檔的點收過程應該共同檢視,但過程漏掉這部分,檔案載體(記憶卡)也不見,管理上可能有疏失。

張武修表示,他自己本身沒有政黨傾向,沒有道理去做這個事(洩密)」,調查過程都是很守密的,因為當初有很多疑慮,調查報告也沒有完成;對於被懷疑是洩密者,他覺得很冤枉,監察院管理一些東西,確實有疏失,「怎麼流出去我不知道,有疏漏才被有機可乘」。

台聯:監院沒有回覆,因此公布影片

至於在Youtube陸續公布11支約談影片的台聯,對於該案被函送檢調感到莫名其妙,黨主席劉一德指出,監察院去年立案調查柯文哲「無心跳器捐」的做法,是否超越當時法規和醫療倫理上的利益衝突。報載稱調查該案的監委在7月3日完成調查報告送交委員會時,遭到王美玉和王幼玲2位監委反對,因為他們要求更多具體與直接證據,而使此案的進度中斷。

劉一德表示,台聯一直都有收到民眾不管是爆料或是陳情的信函;去年收到的VCD影片,同仁打開一看覺得是攸關人命及醫德之事,難道「活摘器官」在台灣是合法的嗎?人民有知的權利,所以黨部同仁決定一探究竟。

台聯當時曾表示,「將收到的錄音檔及逐字稿全文,交給監察院並建請深入調查,若48小時內得不到監院回覆,就會繼續公布相關事證。後來監察院沒有回覆,台聯即陸續公布收到而剪輯的影片。

劉一德認為,負責任的監察院應該徹查到底,為什麼不公開2018年就立案調查的柯文哲「無心跳器捐」一案?為什麼王美玉和王幼玲要阻擋公開資料?監察院在掩護柯文哲嗎?這是人命關天的事,監察院應該速給人民真相,而不是繼續給人民有尸位素餐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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