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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9月提16案調查報告 彈劾1案等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監察院110年9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16案,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1案、彈劾1人,依規定移請懲戒法院審理,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3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4案。

監察院4日發佈新聞稿指出,統計9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264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197件,調查報告計16案,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1案、彈劾1人,依規定移請懲戒法院審理,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3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4案。

9月份監察院監察權行使有: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據以派查34件,函請機關說明、查處108件,送請機關參處206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206件,併案處理364件,其他279件。

二、彈劾案1案: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自95年1月起至104年9月止,無端、私下多次收受商人翁茂鍾所餽贈之襯衫,期間審理2件翁茂鍾所經營公司行政訴訟案,於受理案件前,曾與翁茂鍾3次飲宴、4次收受襯衫,卻未迴避仍予審結,且於宣判後主動與翁茂鍾聯繫、說明,其後又持續收受其餽贈之襯衫,有損法官之公正、中立、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

三、糾正案3案:臺東縣蘭嶼鄉公所辦理「2017蘭嶼鄉國際馬拉松活動」採購便宜行事,未簽准前即逕為採購;另多項經費支出,以「小額採購」方式逕洽辦理等情案,糾正臺東縣蘭嶼鄉公所。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辦理107年停車場設備租賃等採購案涉有違失等情,糾正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無障礙席位設置未當,與文化平權政策不符,糾正臺北市政府及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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