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竹市土地被登記為縣有影響權益 監委調查

【2018.11.02/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新竹縣政府竟將新竹市土地登記為縣有,這種今古奇聞的怪事於監察委員到新竹市地巡時,有民眾陳情才發現的!

話說,監察委員到新竹市地巡時,有民眾陳情,新竹縣政府不當將坐落新竹市親仁段2小段12地號等土地,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為縣有,致陳情民眾位於該等土地上之房屋,遭該府劃入都市更新範圍,並向現住戶提起拆屋還地之訴,損及權益甚鉅。

監委王幼玲、王美玉、高涌誠為深入瞭解縣有土地登記適法性及事實經過,已經向監察院提申請自動調查,監委表示,民眾陳情所有房屋坐落之土地,被新竹縣政府登記為所有,是否適法?倘地上建物屬違占建戶,該府委託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前,有無盡管理之責,積極排除占有狀態?該府委託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計畫案,與現住戶溝通整合過程中,有無依法予以相關權益之保障?相關疑義,實有詳予瞭解釐清之必要。

最新消息

1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