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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上班時間發生性行為 監委提案調查

針對媒體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於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局長期間,明知自己已訂有婚約仍劈腿多女,其中與某女性記者交往時,多次利用上班時間,在局長辦公室與女記者發生性行為,甚至要求墮胎、糾纏不願分手情事,導致該女性記者身心狀況長期不佳,無法於新聞業界繼續工作。

該事件引發社會大眾關注與討論,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亦表達高度關切,並指出丁員身為高階政務官,言行舉止實應為基層公務員之表率,卻未妥善處理男女關係,而在局長辦公室發生性行為,與公務員應有之端正品操相違,事渉官箴,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表示,丁允恭所涉行為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有無利用新聞局長職務上之機會、權勢,與新聞從業人員交往、接觸或損害於人等有辱官箴情事?事涉公務人員廉潔形象、公共利益、職業倫理(新聞倫理)或利用權勢交往等疑義,實有調查釐清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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