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劉建國等立委 再推動派遣勞工保障2.0

【巡迴記者劉戡宇特別報導】立委為推動派遣及要派單位有共同責任,於20日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勞基法增訂第17之1條以及增訂第63-1條明訂「要派單位應與派遣事業單位連帶負職災補償與賠償責任」及「禁止要派單位將勞工轉掛派遣事業單位」。

立法委員劉建國指出,為推動派遣及要派單位有共同責任,提案增訂第63-1條,要派單位所使用的派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雖有派遣事業單位負起雇主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但要派單位依法確無須負擔責任,甚至多有要求派遣事業單位依約更換該名職災派遣勞工的情形,造成要派單位輕忽或不重視派遣勞工的職業安全。

劉建國表示,面對六都磁吸效應,偏鄉縣市人口不斷流失,財政部站在主管機關的角色上,應該要有魄力、有作為的來承擔,決定出一個最公平的統籌分配的方式,來終結長期的區域發展不均的問題,同時建議財政部長,在財劃法的構思上,應該要將長照、高齡化等議題,一併納入考量,部長也當場允諾。

最新消息

5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