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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泰興涉違法授證 監察院糾正內政部消防署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內政部消防署遭監察院糾正,案由為內政部消防署急流救生訓練班外聘教官葉泰興涉及「救難教父跨國誆騙案」,監委浦忠成提案糾正內政部消防署,並函請國防部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浦忠表示,國際救援教練協會(International Rescue Instructors Associaton)接受媒體採訪表示,葉泰興僅有三級救生員(即Rescue Ⅲ,急流技術人員)資格,卻偽造講師證書,盜用IRIA名義開課、授證;目前臺灣所發的各式「IRIA證書」均不具備有公信力等,翌日後續報導葉泰興已經在自己臉書公開道歉,間接證實媒體報導洵非虛構。

浦忠成指出,消防署未善盡查證葉泰興急流救生指導教練資格之責,甚至在98年至100年間編列預算協助受訓學員取得國際急流救生專業證照;且自101至109年長達9年期間,任由葉泰興冒用「內政部消防署(含所屬單位)」機關中、英文名義,另行製發IRIA證書(照)及水壺等紀念品,謀取不法利益,損及政府名譽及施政形象。已經領有IRIA、IRIA Adviser或其他由葉泰興簽署各式證書之學員權益,消防署及國防部仍應謀求合法補救對策,並維持應有的急流救生能量。

浦忠成於調查報告中指出:

一、消防署未善盡查證葉泰興是否具備IRIA認可的急流救生指導教練資格之責,甚至在98年至100年間主動編列預算,協助受訓學員取得國際急流救生專業證照;

二、消防署自101至109年長達9年期間,任由葉泰興冒用「內政部消防署(含所屬單位)」機關中、英文名義,另行製發IRIA證書(照)及水壺等紀念品,謀取不法利益,損及政府名譽及施政形象,卻均未予以主動瞭解查訪;

三、消防署於案發後,旋即暫停葉泰興在該署所有課程,並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函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尚屬允適;惟消防署及國防部仍應謀求合法補救對策,確保已領有IRIA、IRIA Adviser或其他由葉泰興簽署各式證書之學員權益,並維持應有的急流救生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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