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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垃圾污染嚴重 監院糾正環署

台灣塑膠垃圾污染嚴重,每年有800多萬噸「塑膠垃圾」被丟進海洋,包括塑膠杯、寶特瓶等一次性廢棄物,台灣島被海洋垃圾包圍,8成海域可見海漂垃圾,塑膠比率達66.3%。監察院通過監委張武修之調查報告,並糾正環保署,要求行政院督同環保署、農委會及海保署審慎檢討並改進。

張武修指出,環保署於2002年實施第一波限塑措施雖有初步成果,然於2006年修正公告取消有店面餐飲業管制,放寬限塑措施,延宕塑膠袋禁用時程;且近十年國內塑膠袋整體生產及使用量不減反增。另因塑膠袋後端處理廠不足,缺乏回收誘因而廠商回收意願低,且限塑政策源頭管制民眾使用上之闕漏及歷年宣導教育未能有效澈底改變民眾使用行為,使回收循環機制不健全等違失。

張武修表示,環保署應建立塑膠袋回收機制,塑膠袋主要材質雖為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然依環保署歷次公告,「塑膠類」項目之回收皆不包含塑膠袋,雖部分地方政府有增訂納為回收項目進行回收,但於回收執行上,因塑膠袋後端處理廠不足,缺乏回收誘因而廠商回收意願低,又限塑政策源頭管制民眾使用上之闕漏及歷年宣導教育未能有效澈底改變民眾使用行為,使回收循環機制不健全,環保署難辭執行不力之咎。

張武修說,全球每年生產3億噸塑料,其中有500萬到1300萬噸的塑膠垃圾流向海洋,台灣海域遭海漂垃圾污染嚴重,因此有建議以區域性合作之概念,透過民間團體、國際保育組織共同運行防治。

然我國防治策略上,僅止於與國內民間團體合作,尚無與周遭或其他國家進行合作,鑑於海漂垃圾來源為全球性問題,國際合作整治更顯重要。行政院除應透過跨部會進行防治,更應研議跨國合作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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