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張雅屏選舉文宣誹謗潘孟安 三審判2年10月

【2017.05.25╱新聞大聯盟報導】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張雅屏,在屏東縣黨部主委任內時,於2014年屏東縣長選舉文宣涉及誹謗民進黨候選人潘孟安遭被告,二審判刑2年10個月;張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三審定讞。

張雅屏日昨辦理離職。他是第一個因選舉文宣內容經過查證仍遭判刑定讞有罪、且未獲緩刑處分的黨政人士。張雅屏現年47歲,曾經輔選馬英九2002年台北市長連任與2008年總統大選,後來進入國民黨組發會體系,此次黨主席選舉期間,吳敦義陣營曾向他招手,但他拒絕,從此遭吳陣營嚴厲攻擊,質疑他違反中立、選務不公。

黨中央獲知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後,十分惋惜,但礙於吳敦義拜會洪秀柱的新聞熱度,決定冷處理,今天準備發布回應幫忙聲援,嚴詞批評司法不公。

前立委蔡正元表示,2014年南投縣長選舉時,國民黨縣長林明溱遭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質疑涉及緋聞,當時林明溱提出告訴,但該案只以地方人士作證有聽聞,一、二、三審法院都判決當時的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無罪定讞,但張雅屏相同的情況,相關的證據證明確有其事,仍遭一、二審判刑。

張雅屏感謝洪秀柱的信任、提拔,對於在艱困的黨務環境中辦好黨主席選舉感到欣慰,最後他說「未來將獨立面對官司,以及需要沉澱的人生。連兩年520的起落之間,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最新消息

5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