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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求必應?林全指遠通安置規範不完善

【2016.08.19/新聞大聯盟報導】行政院、勞動部,跟國道收費員自救會達成協議,將專案補償國道收費員,由勞動部、交通部與遠通電收三方分攤,外界質疑這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國道收費員自救會也坦承,天下沒有掉下來的權利,勞工權利是花了洪荒之力爭取而來。

對此,行政院長林全19日視察興隆公宅被問及,是否會吵的人就有糖吃,新政府有求必應?林全說,考慮國道收費員問題,必須看訴求是否有合理性,遠通的規範跟安置的確規範不夠完善,也因此政府需要從這個角度去思考,要求遠通必須承擔一部分的社會責任。

林全進一步表示,國道收費員過去這段時間的爭議,主要是因為安置問題,在安置跟遠通規範裡,其實並沒有規範的很好,造成遠通在法律上不需要盡更多的責任,為了遠通盡更多的社會責任,政府也需要就當時所訂的契約裡面,考慮也許不是很細緻的部分,要承擔一部分的社會責任,是從這個角度來考量。

只是被指稱遠通電收轉置不利,讓政府幫遠通擦屁股,遠通電收認為這是「莫須有的罪名,遠通承擔不起」,並提出4 點說明。

1. 遠通轉置之努力:已經辦理88 場說明會、轉置成果945 人(579 人領轉職金),完成契約經高公局認定與法院判決以予以認定完成契約。

2. 遠通於履約後配合高公局對收費員之額外關懷,一直在做從未停止,對於收費員關懷,只要合情合理合法,遠通會配合政府。

3. 名嘴認為收費員96 年以前一年一聘年資應由遠通買單?

遠通強調,政府制定ETC BOT 案時,依法律及前例並無約聘僱人員年資補償問題(包括一年一聘之收費員),遠通無概括承受問題;收費員向政府要96 年(含) 前年資是近一年來之抗爭,目前國家也並無法源可以溯及處理。

4. 遠通為何不幫前朝政府解決年資,而要幫現在政府解決?遠通一直持續關懷收費員的轉職問題,即使已經完成並經認可,但還是持續在協助,從未停止。所以沒有幫誰不幫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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