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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公產降低空攤率 審計處促新北市府改善

【2017.09.16╱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台北報導】前台北縣板橋市等4公所為提供民眾就近採購生活物資之便利,耗資計2,055萬餘元興建4座公有零售市場,使用率卻偏低影響公產使用效益,經審計處函請新北市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表示,經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市場處經管板橋區後埔、貢寮區澳底、新店區碧潭及萬里區萬里等4座公有零售市場,空攤比率均高於40%,公產使用效能偏低且影響政府收益,經促請新北市政府研謀改善,已辦理活化措施,降低4座公有零售市場之空攤率,增進公產使用效益。

新北市審計處指出,前台北縣板橋市、新店市、貢寮鄉及萬里鄉等4公所為提供民眾就近採購生活物資之便利,於民國51至92年間耗資計2055萬餘元興建板橋區後埔、貢寮區澳底、新店區碧潭及萬里區萬里等4座公有零售市場,102年4月經查核發現,上開4座公有零售市場,因鄰近新市(賣)場或地處偏遠、人口稀少等因素,新店區碧潭、板橋區後埔、萬里區萬里及貢寮區澳底等4座公有零售市場,101年底空攤率分別為41.67%、54.17%、60%及80.95%,設施使用率偏低影響公產使用效益,已於102年5月28日函請研謀改善。

新北市審計處強調,經追蹤改善情形,市場處於103年3月訂定新北市政府市場處市場空攤活化機制,以部分閒置空間委外辦理經營規劃,並投資610萬餘元進行老舊攤商招牌改善及廁所整建,提升市場硬體設施機能,截至106年6月底止,新店區碧潭公有零售市場全數出租使用,餘板橋區後埔、萬里區萬里及貢寮區澳底等公有零售市場空攤率分別降為27.5%、12.12%及11.76%,有效活化公產設施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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