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監委調查 殺童案高院審理量刑處分

【2018.07.10/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監委調查臺灣高院審理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案件量刑及刑後監護處分,能否降低王姓被告未來若有假釋機會回歸社會時,再度犯罪之危險性。

監委林雅鋒、楊芳婉表示,臺灣高等法院於106年7月對於105年3月28日在北市內湖區環山路旁隨機殺害3歲女童的王姓被告,為無期徒刑判決並附加刑後監護5年之處分,目的在降低王姓被告未來若有假釋機會回歸社會時,再度犯罪之危險性,惟現行矯正機關執行受監護處分的精神障礙者,從監護到社會復歸之相關配套措施,是否妥適?

林雅鋒、楊芳婉指出,法務部矯正署過往執行監護處分之程序為何?執行過程有無遭遇困境?是否確能給予被判無期徒刑者適當的精神醫療,俾其若有機會假釋時,可以矯正其惡性,防範其再犯?未來法務部在面對精神障礙之犯罪者時,是否能建構起社會安全網,有效維護民眾生命安全?均有深入調查了解之必要。

最新消息

5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