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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提名4位大法官人選 立院行使同意權

副總統陳建仁27日上午主持「108年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介紹楊惠欽、蔡宗珍、謝銘洋及呂太郎等4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期盼渠等能順利獲得立法院支持與同意,並在就任新職後,持續為臺灣民主奠定堅實基礎。

陳建仁表示,非常榮幸主持這場記者會,正式向國人介紹總統提名的4位大法官人選。司法院現任大法官有15位,其中100年任命的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等4位大法官將在今(108)年9月30日任期屆滿。為使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發揮國家憲法機關職權功能,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決定提名楊惠欽女士、蔡宗珍女士、謝銘洋先生、呂太郎先生等4位為大法官。

陳建仁指出,大法官是「憲政的守護者」,肩負著穩定民主憲政秩序,以及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重要使命。稍早總統已親自接見這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並期許被提名人在獲得立法院同意就任新職後,能全力以赴,積極捍衛人權及民主的核心價值。今天記者會結束後,總統將會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談及審薦大法官人選的過程,副總統表示,總統為使大法官提名工作審慎周延,希望透過對外公開徵才,為國家找到優秀適任的大法官人選,因此依例設置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敦請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前院長賴英照、前大法官劉鐵錚、前大法官林子儀、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劉初枝為審薦小組委員,並指派他擔任小組召集人。經由審薦小組的審慎遴薦,提供總統有關大法官提名人選的諮詢與建議,襄助總統完成提名大法官的憲法職責。

陳建仁說明,提名審薦小組成立之後,在2個月的審薦作業期間,共舉辦了3次審薦會議,秉持擴大參與的精神,透過媒體及網路,公開接受各界推薦、自薦大法官人選,同時也主動函請相關政府機關、36個民間法學團體及156所大學院校及其法律學院或系所推薦,對外徵才期間收到各界推薦或自薦一共32位法界專業人士。

陳建仁指出,提名審薦小組委員首先就對外徵求候選人方式及法定資格要件認定等事項,逐一討論後獲致共識;接著針對候選人的推薦書所載履歷、自傳、主要著作,以及機關查核資料等文件詳加審閱,藉此瞭解候選人的主要學經歷、專長、優異事蹟,以及獲得推薦的理由;其次,就審薦大法官人選應行衡酌的整體款別分布及專長領域等重要事項交換意見,通盤考量;最後針對候選人的學識能力、專業表現、品德操守及風評素行等個人條件進行評審,經過充分的討論後獲得共識,將建議人選及相關審薦意見,呈送總統參考。

副總統提到,《憲法訴訟法》在今年1月4日公布,公布3年後(111年)開始施行,未來大法官審理案件將從會議模式,轉型為法庭訴訟模式,讓釋憲制度展開新紀元。大法官是憲政的守護者、人權的捍衛者。為符應國人對於大法官的期待,總統考量大法官的憲政職責、未來憲法法庭的任務需求,以及現任大法官各款別與專長的衡平性,審度審薦小組提報建議人選及審薦意見,決定提名楊惠欽、蔡宗珍、謝銘洋、呂太郎等4位。

陳建仁說,這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來自審判實務或學術領域,專長涵括憲法、行政法、民事法與財經法等,相信他們的加入能符合未來大法官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的專業所需。審薦工作期間,審薦小組委員審慎衡酌候選人所具各項條件,以及司法院大法官職權需求,遴薦優秀適任的建議人選,責任相當繁重。陳建仁也代表蔡英文總統,對5位提名審薦小組委員的辛勞與用心,表達誠摯的感謝之意。

各被提名人選簡歷如下:

一、楊惠欽女士

現年59歲,現任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院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法律研究所碩士。

楊女士歷任地方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庭長,從事刑事、少年、民事及行政訴訟等各類案件審判工作。擔任地方法院法官期間,辦案成績優良,裁判品質廣受法官同仁及律師界肯定。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任職期間,對個案處理之縝密與周延度,及對法律問題之鑽研精深,於法官界均有好評。此外,楊女士亦致力於經驗傳承及學術研究,在法官學院、司法官學院及行政機關訓練單位講授行政法及稅務相關議題,並著有相關專文。另亦擔任司法院行政訴訟制度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從事法律修正工作,以及多次擔任司法院委託學者或實務界所著論文之審查人,法學素養深獲肯定。

楊女士專精行政訴訟審判業務,深具追求公平正義之理想,辦案成績與裁判品質均獲肯定,是司法院大法官的優秀人選。

二、蔡宗珍女士

現年53歲,現任考選部部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蔡女士自德國學成返國後,先後任教於淡江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在學術方面,專精憲法、行政法領域,尤長於憲法理論與實務的條理剖析與整合批判,對於憲政制度與基本人權的法理建構與體系釋義,都有相當深入的研究與論著。在實務方面,教學與研究之餘,長年擔任行政院及多個部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或法規委員會委員,參與訴願救濟與法案研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有豐富公法實務歷練。擔任考選部部長,展現良好的行政管理長才與優質的政務能力,積極推動各種國家考試制度與試務運作的改革,例如對於專技考試制度與公務人員考試方式諸多變革,努力促成專技人員考試的國際接軌,並建立國家考試e化互動平台等,績效卓著,備受各界肯定。

蔡女士是國內知名的公法學者,研究成果豐碩;歷練政務展現領導長才,是司法院大法官的優秀人選。

三、謝銘洋先生

現年61歲,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謝先生曾為執業律師,自德國取得博士學位返國後,即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並曾任該校法律學院院長,以及重要民間學術團體臺灣法學會理事長、臺灣智慧財產法學會理事長。研究及講授著作權法、智慧財產權法、人工智慧與法律、專利法、商標法等,研究方向主要在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理論之闡述與建構,以及科技發展所產生之影響與衝擊,特別是和網路、生醫科技、數位典藏有關的領域,並曾多次主辦或受邀參與國際學術活動。謝先生亦曾參與協助司法院籌設智慧財產法院、智慧財產案件審理制度之研修。此外,謝先生也長期關注民主人權及司法改革議題,積極參與民間法律團體之運作及活動,在擔任臺大法律學院院長期間並致力於法學教育制度的改革,以及實務教學與國際化的推動。

謝先生專精智慧財產權法與科技法律領域,學術成就備受肯定,對於所涉及之人權保障與憲法議題,必能貢獻所長,是司法院大法官的優秀人選。

四、呂太郎先生

現年60歲,現任司法院秘書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呂先生歷任地方法院法官、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以及南投地方法院院長,從事民事審判工作;並曾調任司法院人事處處長、法官學院院長等司法行政職務。在擔任法官期間,從事審判業務盡心盡力,積極落實性別平權理念,如率先揚棄傳統肯認夫有同居地指定權之觀念,此一裁判見解,嗣後被大法官釋字第452號解釋採用;另為確保司法不受任何干涉,曾聯合各界推動司法概算獨立並草擬修憲條文,終有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6項之修正通過,為我國司法獨立運作之重要里程碑。在擔任司法院人事處長、司法院法官學院長期間,致力推動法官人事制度及研習進修等多項重大革新,尤以擔任司法院秘書長期間,積極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相關決議,推動各項司改法案與行政措施,著有績效,均為我國司法制度長遠運作奠定厚實基礎。

呂先生兼具審判實務及司法行政經驗,體察人民對於司法的高度期待,推動司法改革、落實人民參與司法,更是不遺餘力,是司法院大法官的優秀人選。

陳建仁表示,這4位被提名人,2位來自實務界,2位來自學術界,都是學驗俱佳,不可多得的優秀傑出人才。他期盼這4位被提名人,能順利獲得立法院的支持與同意,並在就任新職後,都能不負人民對於大法官的殷切期待,致力維護民主憲政體制,保障人民基本權益,體現法律公平正義,持續為臺灣的民主奠定堅實的基礎。

與會者尚包括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副秘書長劉建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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