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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藍委收政治獻金 議員蕭永達誹謗罪定讞

【2017.06.09╱新聞大聯盟報導】2013年高雄日月光公司爆發排放污水事件,市議員蕭永達因於受訪時質疑立委蔡錦隆、江惠貞及時任行政院南服中心執行長江玲君等人,拿日月光政治獻金,遭提告。

一審依誹謗罪判拘役58日,蕭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8日宣判,改判4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蕭永達獲悉判決結果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但身為政治人物能引爆「2013年日月光廢水案」,並成為唯一受刑人,個人與有榮焉。

蕭永達當時發表「立委蔡錦隆、立委江惠貞,還有行政院南服中心的執行長江玲君,本席正式來請教他們,2012年立委選舉的時候,請問你們拿了日月光集團多少政治獻金,當高雄市環保局在捍衛高雄市民權益,你們一而再,再而三,站在財團這邊」等言論。經江惠貞、蔡錦隆提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蕭永達否認誹謗,辯稱是以請教、疑問的方式詢問蔡、江等人拿到日月光集團多少政治獻金,而非直接說他們拿了政治獻金,所以他的言論只是一種意見表達,而非事實陳述;質疑的對象也非一般市民而是公眾人物,這樣的言論應可供公眾檢驗。

高雄地院審結認為,依描述方式及語氣,已可使聽者直接推導出「江、蔡肯定收取日月光集團捐贈的政治獻金,否則怎麼會站在財團的立場發言」的結論;蕭永達所辯不足採信。依誹謗罪判處蕭永達拘役58日,得易科罰金新台幣5萬8000元。

蕭永達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結,改判4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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